05/10/2016
權衡利益解建屋難
新一屆立法會議員即將就任,不少市民都寄予厚望,市民自然對他們抱有期望,若他們能夠協助解決香港住屋及其他民生問題,才堪稱「為民請命」。
住屋問題源自土地供應,最近沙田石門傑志足球中心用地、屯門新慶路地塊及深水埗欽州街布市場等,都因回收發展而引發地區人士或相關持份者的不滿,甚至反對、阻撓。無論他們以甚麼理據或原因反對,其本質都是利益,任何選址,搬來搬去,相信都不會受當區既得利益者歡迎,結果基層依舊無樓住,中產仍然要捱貴租、供貴樓。
若以上述三個項目衡量一下得失:用足球中心換900個單位,而整個項目換1,500個單位;另承受交通、教育等地區配套的壓力,換取另1,500個單位(有說原為有8,000個);再用令布販更滿意的遷置賠償方案,換取另外300個單位。以上項目若全部順利發展並建成房屋,而且更是公營房屋,則有3,300個單位!(見附表)相關持份者所付出的代價或犧牲是否值得?社會自有公論。
若要不影響任何固有既得利益者,便要開發土地,甚至填海造地,大家就要問一個問題:港人居住是否應該排在首位?權衡兩者,若認為環保重要,則此路不通,回頭又要問另一問題:持份者之間的利益怎平衡?有人提出要「先棕後綠」,即先徵用「棕地」,才開發綠化地帶,但由於棕地涉及業權、業務重置及賠償等較複雜的問題,需時較久,若強分先後,並不是最有效率的做法。
既然新任立法會議員中,部分極度關注棕地的使用,建議大家不如給他們8年時間,即兩屆任期,讓他們試用「打開口牌」的方法,不必像政府與地區人士「摸底」,實行揭開「底牌」,並在公眾認為的「陽光中」、透明度高的情況下進行。兩屆任期,另加7年時間讓「棕地」從「生地」變成「熟地」,前後共15年,希望到時港人會看到居住情況有另一番景象。
爭取過程中,議員遇上任何困難,記得要公告港人,否則便有負選民。住屋問題一天不獲妥善解決,政客便有藉口拖延政府施政,以示自己的價值,但就要市民,甚至香港付出代價。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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