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2026 15:53
《中國要聞》曾擬出口逾萬瓶假冒LAMER護膚品到香港,跨境電商代理人被判賠雅詩蘭黛110萬元
免責聲明
本內容由人工智能根據現有市場數據及新聞來源生成,僅供參考。其內容不代表《經濟通》之觀點或立場,亦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鑒於AI生成資訊可能存在錯誤、遺漏或偏差,用戶應自行核實相關內容或諮詢專業意見後再作出投資決定。《經濟通》對因依賴本內容而導致之任何損失或損害概不負責。
▷ 深圳法院判跨境電商代理人賠雅詩蘭黛110萬元
▷ 被告2024年9月出口11250瓶假冒LAMER產品至香港被扣
▷ 2025年3月進口侵權雅詩蘭黛產品再遭海關暫扣
▷ 被告2024年9月出口11250瓶假冒LAMER產品至香港被扣
▷ 2025年3月進口侵權雅詩蘭黛產品再遭海關暫扣
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近日就雅詩蘭黛集團旗下品牌商標侵權糾紛作出判決。判決書披露,被告因進出口假冒「ESTEE LAUDER」、「LAMER」等品牌化妝品,被判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110萬元(人民幣.下同),並需在法院監督或原告見證下銷毀涉案進口侵權商品。
判決書披露,原告方雅詩蘭黛(上海)商貿有限公司方面認為,被告方於2024年9月16日向深圳皇崗海關申報出口共計11250瓶LAMER海藍之謎精萃水、面霜、精萃水到香港,因涉嫌侵犯相關商標權被皇崗海關扣留,皇崗海關經調查認定該批貨物侵犯了原告商標權,並處罰款111833元。
此外,被告方於2025年3月5日向深圳皇崗海關申報進口雅詩蘭黛抗藍光眼霜、雅詩蘭黛第七代小棕瓶精華、LAMER海藍之謎修護精萃水等產品,因涉嫌侵犯相關商標權被皇崗海關暫扣。扣留商品為400瓶抗藍光眼霜15ml、300套小棕瓶眼霜15mlx2、898瓶第七代小棕瓶精華100ml、1200瓶海藍之謎精萃水30ml。
*法院:銷售侵權商品應依法承擔相應侵權責任*
原告認為,上述兩次海關查扣貨物上使用的商標均與原告方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通過比對正品與查扣樣品,二者細節存在明顯不同,能夠確認查扣產品為侵權產品。尤其是,被告2024年被海關處罰後,不但沒有收斂,反而擴大侵權規模、繼續實施侵權行為。因此,被告的行為已構成商標侵權。
被告方則認為,被告是跨境電商零售進口保稅備貨境內收發貨代理人,並非貨物的實際所有權人,並不承擔涉案商標侵權責任,亦並非本案的適格主體。被告已依法在海關完成備案,僅根據跨境電商企業或平台的指令操作貨物,不參與商品採購、定價、銷售、推廣等任何經營環節,對商品來源、品牌授權、知識產權狀況無審查義務與審查能力。即便如此,被告初核之後又提交給報關行進行審核,已盡到合理義務。
法院認為,即使被告為案外人的境內代理人,被告在配合海關調查時以及本案起訴後提交的採購清單、發票等證據未形成完整鏈條,不足以證明相關商品具有合法來源。被告更未提交採購協議、支付憑證、進口至境內的申報材料、跨境物流記錄、稅費繳納記錄、放行通知等相關證據,不足以證明該出口貨物為以進口方式進入中國境內的具有合法來源的貨物。
同時,出口屬於銷售行為,而進口屬於為銷售做準備的行為,在沒有證據證明進口商品僅為自己持有或消費的情況下,該進口行為應視為銷售行為中的一環,因此涉案出口、進口行為均屬於銷售行為。被告銷售涉案侵權商品,應依法承擔相應商標侵權責任。
《經濟通通訊社3日專訊》
判決書披露,原告方雅詩蘭黛(上海)商貿有限公司方面認為,被告方於2024年9月16日向深圳皇崗海關申報出口共計11250瓶LAMER海藍之謎精萃水、面霜、精萃水到香港,因涉嫌侵犯相關商標權被皇崗海關扣留,皇崗海關經調查認定該批貨物侵犯了原告商標權,並處罰款111833元。
此外,被告方於2025年3月5日向深圳皇崗海關申報進口雅詩蘭黛抗藍光眼霜、雅詩蘭黛第七代小棕瓶精華、LAMER海藍之謎修護精萃水等產品,因涉嫌侵犯相關商標權被皇崗海關暫扣。扣留商品為400瓶抗藍光眼霜15ml、300套小棕瓶眼霜15mlx2、898瓶第七代小棕瓶精華100ml、1200瓶海藍之謎精萃水30ml。
*法院:銷售侵權商品應依法承擔相應侵權責任*
原告認為,上述兩次海關查扣貨物上使用的商標均與原告方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通過比對正品與查扣樣品,二者細節存在明顯不同,能夠確認查扣產品為侵權產品。尤其是,被告2024年被海關處罰後,不但沒有收斂,反而擴大侵權規模、繼續實施侵權行為。因此,被告的行為已構成商標侵權。
被告方則認為,被告是跨境電商零售進口保稅備貨境內收發貨代理人,並非貨物的實際所有權人,並不承擔涉案商標侵權責任,亦並非本案的適格主體。被告已依法在海關完成備案,僅根據跨境電商企業或平台的指令操作貨物,不參與商品採購、定價、銷售、推廣等任何經營環節,對商品來源、品牌授權、知識產權狀況無審查義務與審查能力。即便如此,被告初核之後又提交給報關行進行審核,已盡到合理義務。
法院認為,即使被告為案外人的境內代理人,被告在配合海關調查時以及本案起訴後提交的採購清單、發票等證據未形成完整鏈條,不足以證明相關商品具有合法來源。被告更未提交採購協議、支付憑證、進口至境內的申報材料、跨境物流記錄、稅費繳納記錄、放行通知等相關證據,不足以證明該出口貨物為以進口方式進入中國境內的具有合法來源的貨物。
同時,出口屬於銷售行為,而進口屬於為銷售做準備的行為,在沒有證據證明進口商品僅為自己持有或消費的情況下,該進口行為應視為銷售行為中的一環,因此涉案出口、進口行為均屬於銷售行為。被告銷售涉案侵權商品,應依法承擔相應商標侵權責任。
《經濟通通訊社3日專訊》
獨家優惠【etnet x 環球海產】用戶專享全場95折,特價貨品更可折上折。立即使用優惠代碼【ETN1WWS】,選購五星級酒店級海鮮► 立即瀏覽
-
上一篇
《神州金融》廣東推出全國首個僑房保險產品,最高保障額度達150萬 03/06/2026 15:57
-
下一篇
《中國要聞》多地教育部門提醒:高考生眼鏡須在進考場前接受查驗 03/06/2026 15:41
-
《駐京專電》緬甸外長明起訪華三天,外交部:推動中緬命運共同體建設取得更多成果 03/06/2026 16:17
-
《中國要聞》經合組織指責中國大規模補貼,外交部:中企競爭力不是補出來,是持續技術創新 03/06/2026 16:15
-
《駐京專電》人行鄒瀾出席上合組織成員國財長會,就貨幣政策形勢等討論 03/06/2026 16:04
-
《A股動向》北京文化一度跌停,回應稱《封神3》檔期未定,無延期一說 03/06/2026 15:32
-
《A股行情》滬綜指收升0.22%,光通訊概念強勢,兩市成交突破3萬億 03/06/2026 1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