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通】理財通蓄勢待發 三地監管機構爭取下半年初期正式推出
內地與香港兩地市場在過去多年來,都持續加強兩地市場聯繫。先有2014年建立股市互聯互通機制,先後推出「滬、深港通」,及後亦推北向「債券通」。至於今年焦點就落在南向「債券通」及「跨境理財通」上。
「跨境理財通」推出後,大灣區內地居民通過在港澳銀行開立投資專戶(Henry攝)
理財通助三地居民直接投資對方理財產品
隨著中港兩地投資者可循互聯互通制度,投資對方市場的股票,兩地人士對於進行跨境投資的需求亦日漸增加。雖然港人現時可通過股票通投資內地A股,但需經證券行進行交易,而「跨境理財通」推出,本港市民將可在大灣區的內地銀行開立投資戶口,以購買內地的合資格理財產品,直接在內地進行投資。
理財通可分為「南向通」及「北向通」,「南向通」指大灣區內地居民通過在港澳銀行開立投資專戶,購買港澳地區銀行銷售的合資格投資產品;而「北向通」則是港澳地區居民通過在內地銀行開立投資專戶,購買內地銀行銷售的合資格理財產品。
事實上,「跨境理財通」的概念是在2019年2月發布的《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中提出,綱要提到要擴大香港與內地進行跨境投資的空間,以及兩地居民投資對方金融產品的渠道。其後,在11月的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會議後,公布在區內探索建立「跨境理財通」機制。
去年5月份,人行、銀保監會、中證監及外匯局聯合發布《關於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意見》,更為具體地提出「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居民通過港澳銀行購買港澳銀行銷售的理財產品,以及港澳居民通過粵港澳大灣區內地銀行購買內地銀行銷售的理財產品」。有關機制愈來愈具體清晰,三地監管更隨即在6月份公布,在大灣區開展理財通的業務試點。
內地今年5月初出台理財通實施細則意見稿
由概念提出至今歷時約兩年,理財通過去大半年都遲遲未有實質進展,市場均關注措施進展及落地時間等。今年5月初,內地監管部門發布聯合發布《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稿)》。意見稿提出,業務試點總額度暫定1500億元人民幣,並設有個人額度100萬元人民幣。
意見稿又定下了開展「南向通」業務的內地投資者的條件,包括,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具有粵港澳大灣區內地9市戶籍或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9市連續繳納社保或個人所得稅滿5年;具有兩年以上投資經歷,且滿足最近3個月家庭金融淨資產月末餘額不低於100萬元,或者最近3個月家庭金融資產月末餘額不低於200萬元。
至於「北向通」合資格的投資產品,範圍包括:內地理財公司按照理財業務相關管理辦法發行,並經發行人和內地代銷銀行評定為「一級」至「三級」風險的非保本淨值化理財產品(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除外);以及經內地公募基金管理人和內地代銷銀行評定為「R1」至「R3」風險的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
監管部門爭取下半年初推出理財通
開展「北向通」業務的港澳投資者要求,以及「南向通」業務可購買的投資產品則由港澳管理部門規定,詳情由港澳金融管理部門頒布,而香港業界一直預期會由低至中風險產品開始。最終落實時間表及細節仍有待確認。
雖然目前仍然未有理財通最終落實的時間表,但金管局總裁余偉文早前曾指出,在內地監管部門推出諮詢文件後,當局亦會向銀行業界進行新一輪諮詢,並爭取在今年下半年初推出措施。
撰文:經濟通記者金雪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