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 | 公屋新申報周期本月展開,房委會昨向三類公屋租戶發申報表
房委會去年起加強打擊濫用公屋,過去兩個年度收回共5000個單位。房委會昨天(2日)表示,新申報周期本月開始,今日已向住滿15年的全長者戶、入住剛滿兩年的非全長者戶、到期申報的富戶派發申報表,收到表格的租戶需於下月30日前交回表格。
自去年起,房委會修改公屋申報周期,由以往住滿十年的租戶,需每兩年向房委會申報一次,改為所有公屋戶都需每兩年申報一次。其中,住滿15年的公屋全長者戶,須要申報連續3個月內有否在單位內居住,2個月內交回表格,涉及12萬戶。
長者入住院舍或參加廣東計劃等,署方可提供適應期
房屋署長羅淑佩今早在電台節目表示,理解長者有退休住屋需要,因此住滿15年的全長者戶毋須再申報資產或物業,但有需要申報是否持續在單位居住。如果有長者要經常進出醫院或有其他特殊情況,署方會酌情個別處理。如果長者入住院舍,或參加廣東計劃或福建計劃,署方可提供一段適應期,長者一旦在適應期內想重返公屋居住或回港,署方會重新編配單位。如果長者已經遷出,就應交回單位,讓署方重新編配。
撰文:經濟通採訪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