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克伯格:規管網絡 政府應更積極
社交平台Facebook(fb)創辦人兼行政總裁朱克伯格(Mark Zuckerberg)呼籲,政府與監管機構應做得更多,積極規管網絡行為,防止錯誤信息等在網上流傳。
朱克伯格(Mark Zuckerberg,圖)呼籲政府與監管機構應做得更多,積極規管網絡行為。 (iStock資料圖片)
朱克伯格提出4個須監管的層面:有害內容、確保選舉公正、個人私隱、數據傳送(data portability)。
新西蘭3月中發生恐怖襲擊,一名自稱主張白人主義的澳洲男子,射殺50名平民,大多數為穆斯林,並在fb作出「死亡直播」。不少網民轉發影片,fb為首的社交平台飽受批評,被質疑把關不力。
支持立法 保障用戶私隱
朱克伯格在《華盛頓郵報》及自己fb專頁撰文稱,fb正努力判斷哪些言論為有害,但社交媒體不應獨自承擔責任,呼籲政府及監管機構發揮更加積極角色。他支持各國政府制定法律,保護用戶私隱,包括歐盟去年實施的《一般資料保護規則》(GDPR)。
朱克伯格解釋,「透過更新互聯網規則,我們可以保留它最好的一面。人們可擁有言論自由,企業家亦可創造新事物,同時保護社會免受廣泛傷害。」
俄羅斯涉嫌干預2016年美國總統大選,fb被批評規管仇恨言論的政策過於寬鬆。fb已就政治宣傳訂立規則,規定所有在歐盟發布的政治廣告,須列明由誰資助;否則由4月中起,便會刪除未經註冊的廣告。
倡獨立機構 訂定有害內容
惟朱克伯格指出,要判斷甚麼言論有害、怎麼才算是政治廣告,並不容易,故不會要求fb獨自判斷。他建議,設立獨立機構規管有害內容,以及為宣傳恐怖主義和仇恨的言論制定標準。
摘錄自香港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