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立法】林鄭:全力配合人大國安立法 盡早完成23條責任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發表聲明指,特區政府支持全國人大審議從國家層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又認為該決定沒有修改基本法,也沒有取代或排斥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憲制責任和法律義務,香港特區仍有盡早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的立法責任。
林鄭月娥指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是對香港特區的憲制要求,是特區政府的職責所在;又強調人大決定不會影響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各項權利和自由(Henry攝)
香港居民依法享有各項權利和自由不受影響
林鄭指出,全國人大審議作出該決定的根本目的是為了維護國家安全、維護香港繁榮穩定,從而更好地保障香港廣大市民的合法權益和自由。她強調,該決定不會影響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各項權利和自由,也不會影響香港司法機關行使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
林鄭指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是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要求,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職責所在。林鄭續指,國家安全立法屬於中央事權是無可置疑的,對世界上任何國家來說,國家安全立法都屬於國家立法權力。
針對分裂國家及境外勢力干預等行為
林鄭指出,特區政府留意到該決定針對的只是那些分裂國家、顛覆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的行為,以及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區事務的活動。她指出,去年6月至今的「修例風波」所涉及的暴力不斷升級,鼓吹「港獨」、「民主自決」的組織煽動示威人士,特別是青年人,公然侮辱和焚燒國旗、污損國徽、衝擊中央駐港機構,並策劃動員所謂「國際支持」,干預香港事務,詆毀「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和公然挑戰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的權威。
她續指,部分政黨人士亦多次揚言要癱瘓特區政府,還有部分人士乞求外國干預香港事務,甚至對香港實施制裁,這些行為已嚴重觸碰「一國」原則的底線,破壞中央和特區的關係、危害國家主權安全及挑戰中央權力和《基本法》權威。
她指出,在決定通過後,特區政府將全力配合全國人大常委會盡快完成有關立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確保香港在「一國兩制」下的長期繁榮穩定。
撰文:採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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