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立法】林鄭:國安法非形同虛設 傳媒不能恃新聞自由不守法
保安局上周引用《國安法》,凍結壹傳媒(00282)旗下《蘋果日報》資產。壹傳媒董事會昨日(21日)召開會議,《蘋果日報》最快明日(23日)將會停運,而現時大部分員工已辭職;壹傳媒董事會已通過去信保安局,申請要求解凍部分資產,以發薪予員工。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早被問到會否解封《蘋果日報》被凍結的資產,她表示,該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拒絕回應,但指《港區國安法》必須認真嚴肅執行,不能形同虛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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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指,凍結資產做法是國際慣例,以防範有人以相關資產繼續危害國家安全。至於《蘋果日報》僱員問題,她指政府一視同仁處理,強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她又指,國安法有列明保障人權和自由,但人權和自由並非絕對,今次執法行動亦與新聞自由無關,強調傳媒機構負責人不能以新聞自由為保護罩,而不遵守法律。
林鄭:無力在任期內完成23條立法
被問到否在任期內完成《基本法》第23條立法,林鄭表示,任期只剩不足一年時間,難以完成整個立法工作,但會爭取時間做好前期工作。她又指,《港區國安法》第7條亦規定完善其他相關法例,除了完成23條立法外,亦可以其他法例維護國家安全。
林鄭批美國持雙重標準
林鄭反駁美國回應當局對《蘋果日報》執法的言論,強調新聞工作者與外國交流並不會構成罪行,不會違反《港區國安法》,案件如果有強而有力的證據,才會被帶上法庭,外界不應淡化或美化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林鄭又質疑有國家往往以維護國家安全為名做事,但就對中國和香港持雙重標準,呼籲美國不要嘗試指控特區政府引用《港區國安法》打擊傳媒,恐怕美國相關的指控都是錯誤。
被問到其他傳媒機構是否要以《蘋果日報》為鑑,有所警剔。林鄭表示,《港區國安法》在防範方面的概念好大,她認為傳媒機構不是要以今次事件為鑑,而是以國安法的落實執行為參考。她表示,隨著涉及國安法的案件在法庭開審,相信大家對法律的詮釋和執行更清楚,而一般新聞報道不應該、亦不會危害國家安全,她相信傳媒有能力掌握和分辨。她又說批評特區政府並無問題,但有意圖、組織、煽動顛覆政府,就是兩碼子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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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取未來一個月內安排區議員宣誓
林鄭表示,早前通過的宣誓條例適用於區議員,但由於要釐清宣誓工作和不當宣誓的法律後果,需要時間處理,會爭取未來一個月內可以進行宣誓。
對於多名公民黨區議員退黨,期望增加宣誓後留任機會,林鄭表示不可評論,但強調當局會依法辦事,法律上已有負面和正面清單,任何人都可觀察自己有否作出清單上的行為,影響日後宣誓是否有效。
撰文:經濟通採訪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