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改革】選委會界別分組選舉9月舉行 首以電子系統發選票
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將於9月19日舉行,選舉管理委員會今日公布選舉活動指引。選管會表示,由於選民人數減至約8000人,為善用公共資源及人手,決定縮短投票時間,由以往上午7時半至晚上10時半共15個小時,更改由上午9時至下午6時共9個小時。
(Cally攝)
首以電子系統發選票
投票站亦會首次使用電子選民登記冊發出選票,投票人或團體選民的獲授權代表進入投票站後,會被指示到其中一張發票櫃領取選票。工作人員查看其身分證後,會使用平版電腦掃描其身分證,以核實其可獲發的選票種類。
(Cally攝)
為確保投票保密,電子選民登冊系統會記錄發給投票人或獲授權代表的選票數目、種類及獲發選票時間,但不會記錄發給某代表是哪一張選票,票站亦不會有人臉識別裝置。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馮驊指,內部評估最有機會發生的問題是網絡連線不穩,選管會在借用票站時,會盡量尋找有固網寬頻的地方,當局亦有後備方案,可隨時轉用紙本發票。
今次選舉亦首次設有「關愛隊」,票站主任可以為長者、孕婦及其他有需要人士作出特別排隊安排。
馮驊:指引修訂達60多項 強調不涉政治考慮
馮驊表示,今次的指引是以2016年選委會界別分組選舉活動指引作為基礎,有60多項修訂。他強調,選舉是以公開、公正和誠實作為原則,選管會再根據法例作出安排,不涉政治考慮。
馮驊表示收到約9700份選民登記表格,扣除重覆登記、資料不詳、不合資格的申請後,合資格選民有約8000人。被問到部分基層團體的登記地址重覆,他指法例已經羅列合資格的團體選民,登記地址並不影響資格問題,即使出現多個團體登記同一地址亦沒問題。
選管會今次發表選舉活動指引,並沒有如往常一樣進行公眾諮詢,馮驊解釋,由於完善選舉條例在5月底通過,選委會選舉的籌備時間緊逼,加上大部分修訂在去年發布的選舉報告已經涵蓋,認為毋須諮詢公眾。
顧問委員會意見不反映提名是否有效
指引提到選管會有權委任顧問委員會,應要求為準候選人、準獲提名人或指定團體及選舉主任,提供有關候選人或獲提名人是否符合提名資格的意見,但相關意見不反映其提名是否有效,候選人或獲提名人的提名是否有效最終由資審會作出決定。
煽惑他人不投票或無效票違法 可判囚罰款
選舉管理委員會公布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的選舉活動指引。根據法例,禁止發布任何屬虛假達關鍵程度或具誤導性達關鍵程度的陳述或支持聲稱。而任何人在選舉期間,藉公開活動包括任何行徑,例如動作、姿勢及手勢、穿戴或展示衣服等,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即屬非法行為,可判處罰款20萬元及監禁3年。
馮驊解釋,投票期間不能進行任何拉票活動,因此不能穿有政治成分的衣著,或有任何疑似拉票的行為,希望任何人進入票站都能自主、保密地投票。
指引亦提到,由選舉提名期開始至選舉投票日為止,傳媒在處理任何與選舉及候選人有關的節目及報道時,應按照公平及平等對待的原則對待各候選人,並確保不會優待或虧待任何候選人。
撰文:經濟通採訪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