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加稅 | 解讀歐委會報告:三中資車企受國家多方面補貼,電池補貼佔最多
歐盟委員會在對中國電動汽車進行為期九個月的反補貼調查後,決定對來自中國的電動汽車進口徵收臨時反補貼稅,歐洲時間7月5日起生效,其中作為國營車企的上汽集團(滬:600104)被指不配合調查,將被徵收稅率高達37.6%的臨時關稅,至於比亞迪(01211)(深:002594)面臨17.4%的稅率,吉利(00175)為19.9%。
中國外交部今日重申,強烈反對歐盟對中國電動汽車開展反補貼調查,中方將採取必要措施維護自身權益。(AP圖片)
《經濟通通訊社》記者查閱歐盟委員會長達208頁的調查報告,為讀者總結歐盟委員會對上述三家車企在各個環節接受中國政府補貼程度的判斷。報告顯示,三家中資車企的最重要補貼來源來自佔據電動車生產成本最多的電池組件,歐盟認為上汽集團和吉利集團分別獲得13.24%及10.32%的補貼,至於比亞迪本身亦生產動力電池,歐盟通過鋰鐵磷酸鹽的中國出口價格和本土價格相減,得出比亞迪從中獲得7.35%的補貼。
報告還顯示,廉價貸款、廉價土地以及對銷售電動汽車的獎勵措施等,也是三家車企接受國家補貼的重要來源。
上汽集團 | 比亞迪 | 吉利集團 | |
---|---|---|---|
國有銀行貸款優惠 | 1.38% | 0.16% | 0.18% |
其他形式融資優惠 | 8.27% | 3.60% | 3.30% |
補助金 | 8.56% | 0.61% | 2.31% |
電動車銷售獎勵 | 2.28% | 2.18% | 2.14% |
廉價土地 | 0.67% | 1.20% | 0.84% |
廉價電池 | 13.24% | / | 10.32% |
廉價鋰鐵磷酸鹽 | / | 7.35% | / |
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 | 1.53% | 0.57% | 0.03% |
技術轉讓收入免稅 | / | / | 0.05% |
股息稅減免 | 1.09% | / | 0.17% |
高新技術企業減免企業所得稅 | / | / | 0.36% |
以上項目共計補貼率(不完全統計) | 37.02% | 15.67% | 19.70% |
歐委會:上汽拒提供物料清單、產品規格等重要信息
上汽集團(被指不配合調查,將被徵收稅率高達37.6%的臨時關稅。上汽集團最新聲明指,將要求歐盟委員會就臨時反補貼稅措施舉行聽證會,進一步依法行使抗辯權。
其抗辯內容包括:歐委會調查涉及商業敏感信息,例如要求配合提供與電池相關的化學配方等,超出正常調查範圍。對於補貼的認定存在錯誤,例如將給予國內消費者的新能源購車補貼,納入在歐盟銷售的補貼率計算。另外,歐委會以所謂的「不配合調查」作出不利推定,虛增了多個項目的補貼率。
記者查閱歐盟委員會調查報告,發現歐委會用較長篇幅提到上汽集團拒絕提供大量調查所需資料,並給予了相關理據,但這些理據均遭歐委會一一駁回。歐委會指出,無論是在核查訪問前、期間或之後,上汽集團都沒有提供關鍵信息,包括生產成本、材料清單、產品規格,以及與採購清單等。歐委會強調這些信息是必需的,以便從各種支援措施中得出具體的補貼結論。
上汽集團亦曾表示,集團相關公司眾多,導致不能提供完整信息,且認為委員會的信息要求過於龐大且不合理。歐委會強調,其他被抽樣的車企能提供所需信息,證明上汽集團有能力提供這些信息,但選擇不提供,顯示出明顯的不配合。即使上汽集團聲稱提供了「替代文件」,但這些資訊經核實後往往存在缺陷。
歐委會還表示,幾家未報告的上汽集團相關公司未能提供問卷答覆,這些公司與上汽集團有聯繫且參與了各種重要的合同關係,涉及內部提供的投入材料、資金等。
以下為上汽集團拒絕向歐委會提交、或不向歐委會提供完整資料的部分調查內容:
生產成本 歐委會指出,上汽集團拒絕提供其電動車的產品的生產成本,包括生產物料清單(BOM),上汽集團聲稱這些信息涉及商業機密,不應在反補貼調查中披露,而且BOM信息對於計算補貼率並不必要。歐委會不同意其說法,認為這些信息對於評估與生產成本有關的信息的完整性和準確性非常重要。 |
採購交易文件 上汽集團拒絕提供供應商的逐筆採購清單,聲稱由於信息涉及高度機密,只能提供屏幕截圖,而非完整的文件。歐委會認為,僅提供屏幕幕截圖無法替代完整的採購清單,導致難以驗證信息的準確性。 |
產品規格 上汽集團拒絕提供其產品的規格,尤其是其購買的原材料的化學成分,聲稱產品規格信息只能在個別情況下提供,且部分信息無法提供完整的數據。歐委會強調,產品規格信息對於確定原材料和生產成本的完整性和準確性至關重要,且無法接受上汽集團提供的部分信息。 |
政府補貼信息 上汽集團表示,政府單獨的補貼金額、接收時間和政府通知等細節信息對於補貼金額的計算並非必要,歐委會則指出,詳細的補貼信息對於識別和驗證補貼計劃以及計算補貼金額至關重要,因此拒絕上汽集團的說法。 |
未來項目和投資計劃 上汽集團拒絕提供與電動汽車生產相關的未來項目和投資計劃,稱這些信息與補貼金額的計算無關,且部分信息已經在公開的年度報告中提供。歐委會認為,這些信息對於評估未來的生產能力和補貼威脅至關重要,拒絕上汽集團的說法。 |
銀行授權和信貸額度 上汽集團未能提供所有與銀行業務往來的完整銀行授權和信貸額度信息,歐委會認為,上汽集團未能提供完整的銀行授權和信貸額度信息,導致調查信息不完整。 |
土地使用權 上汽集團未能提供與土地使用權相關的完整信息,原因是部分土地使用權文件已歸檔,且某些信息涉及第三方,不在其控制範圍內。歐委會認為,上汽集團未能提供完整的土地使用權信息,無法驗證信息的準確性。 |
研發費用稅前扣除報告 上汽集團未能提供完整的研發費用稅前扣除,因公司認為這些報告並非強制性文件,且相關金額已經在企業所得稅申報表中體現。歐委會認為,缺乏完整的研發費用稅前扣除報告阻礙了對相關稅收減免計劃的具體評估。 |
歐委會:中國政府合作程度低,阻礙反補貼調查
歐盟委員會亦曾就三家受調查車企接受國家補貼的情況向中國政府查詢,但中國當局拒絕提供部分調查資料,歐委會表示中國政府合作程度低,阻礙了有關調查的進行。
事件或引發中國與歐盟之間的貿易戰,圖為歐盟委員會主席馮德萊恩(shutterstock圖片)
報告指出,中國政府未能提供有關中國國內註冊的電動車數量、進口電動車註冊量及品牌、型號和註冊地點的具體信息,以及購置稅減免計劃的詳細資料等,當局聲稱這些信息不在當局掌握之中,而且認為這些信息對調查無關緊要。歐委會認為,中國政府不可能不掌握某一特定時期在中國註冊的純電動汽車數量,尤其是這些電動車在註冊時享受特殊條件,而這些條件需要由中國政府進行評估、控制和監測。歐委會還表示,註冊量信息對於評估補貼計劃的影響至關重要。
中國政府亦未能提供財政補貼政策的準備、監控和實施文件,也未能提供該計劃所補貼車輛數量的估算,也不告知歐委會這類補貼政策更多是在中央層面還是地方層面。中國政府稱無法獲取這些文件,而且這些信息對調查無關緊要。歐委會指出,中國政府極不可能沒有這些文件,並強調財政補貼政策文件對於理解車企補貼計劃至關重要。
另外,報告還指出中國政府拒絕提供關於中國電動車和電池行業的市場結構、價格設定機制以及價格的詳細信息,也拒絕提供有關原材料供應商的詳細信息。
撰文:經濟通中國組記者楊英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