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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18

誰人想吃雞尾?

  「我們一家人參加朋友的婚宴時,面前剛上了一道當紅炸子雞,我笑著憶述某次見聞:「當日女侍應上了一隻雞,大家舉杯客氣一番後,其中一位女賓客站起來,很有禮貌地向整圍枱的客人問:『誰人想吃雞尾?』」

 

  當時沒有人回應。那位小姐隨即挾起雞尾部位,丟進在旁的碗碟盛盤中。隨即惹來多把斥責聲音,誰知這圍枱上客竟有四人是雞尾愛好者。

 

  那位小姐不知所犯何罪,很委屈的說:「我不是已問了大家嗎?你們不應有如此反應!」

 

  「我們以為這一問是表示你也喜歡這部位。既然你先出聲,又如此有禮貌,我們便讓你好了。誰知你竟暴殄天物,犧牲了我們的至愛。」

 

  「我因不能忍受它在碟上的賣相和記憶中那股味兒,才想它盡快消失。」

 

  「我記得表姐對雞尾極為鍾愛,我則敬而遠之。很多食物如蔥蒜、榴槤等,愛之則香,惡之則臭。這也表明你之所欲不等於他人之所欲;反之你之不欲也不代表別人也厭惡。」兒子突有所感。

 

  「那麼『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說法是有問題了!」女兒也有所悟。

 

  「對。你聽婆婆說她腰骨痛,要你們幫她搥骨,她說這能減輕她的痛楚。若你搥奶奶的腰骨,她可能說你們虐待她呢!婆婆愛吃辛辣,而奶奶只吃清淡食物,弄錯了便說我們沒心裝載。故此待人接物不能用劃一標準行動,這是不成熟的表現。」爸爸解釋道。

 

  「那麼我們應否為他人挾餸?」女兒甚感疑惑。

 

  「那要看甚麼場合。比方今晚,全圍枱都是熟人,大可不必,這才使氣氛輕鬆舒服。」

 

  若其餘八成人你們都不認識,那麼男士應照顧女士,年青人應照顧長者。為避免被照顧者和自己尷尬,我們先要了解他/她,更要得到他/她的同意,方可為他/她服務,把食物送到其面前。

 

  就雞而言,小朋友多喜歡吃雞腿,老人家多愛雞胸,大姑母要雞背,姨媽則愛雞翼,而表姐視雞尾為寶。又比方蒸魚,有人選擇魚腩,有人喜愛背肉,有人鍾愛魚鰭,有人獨愛魚頭。

 

  要做到皆大歡喜就必須知己知彼,不是盲目胡亂奉上餸菜。」

 

  「啊!想不到挾餸給人也有大學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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