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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04

未滿三歲孩子的嚴重行為問題

  網上流傳的一句話「我爸是李剛」,引起很大的迴響。個案結局令為父母者心痛,令大眾唏噓。

 

  現今的小朋友愈來愈精靈,愈來愈懂得看眉頭眼額。家長一不小心的表錯情,或是即時處理不當,往往會種下禍根,貽誤孩子,為害社會。
 
  記得兒子大龍快三歲的時候,在我倆都不用上班的一個星期六,他做出一件令我們感覺極度詫異的行徑:我家的暫僱香港褓姆帶了她三歲的女兒來上班,冷不防大龍用他不甚穩健的步伐,迅速的走到小女孩背後,用力的在她上臂拎了一下,然後急忙躲在爸爸身後,沾沾自喜。

 

  小女孩受痛後攬著自己的母親放聲大哭。 褓姆沒有作聲,她用嚴厲的眼神直盯著大龍。 她沒有對大龍責罵,她沒有投訴,也沒有行動。

 

  見到如此驚心的一幕,我們即時意會到:當我們不在的時候,那個小女孩肯定常常欺負大龍,拎他的手臂。當我們放工回來時,已是事過境遷,忘了痛而又沒有瘀痕的大龍,一直沒有向父母反映,只顧與爸爸玩個痛快。 如今機會來了,爸媽都在身旁,不知他哪裏來的聰明和智慧,肯定父母俱在的時候,褓姆能做的事情並不多,正是自己報仇的大好機會。

 

  這還得了,小小年紀便識看風使舵,小小腦袋便想到恃權仗勢,淩辱他人,甚而私下向他人報復。不給予適時適當的撥亂反正,他日長大後,行徑會更為恐怖。

 

  此時此刻的我們,應該如何面對這個行為?對著未滿三歲的孩子,如何能夠曉以大義, 使他明白此等行為如何傷害自己的人格,如何破壞人際關係,如何陷自己於萬劫不復的境地中。

 

  我倆即時擺出嚴肅的面孔,我把大龍抱坐於自己的大腿上,義正詞嚴的對他說:「你知否這樣做是不可以的?有甚麼事情應該先告訴爸爸媽媽,爸爸媽媽一定能夠幫你。這次拿手仔出來,打一下當作懲罰,以後記著不可以拎人。現在先向苗苗說對不起。」打的力度肯定給大龍留下深刻的印記:從此不能倚仗爸媽的勢力以牙還牙。

 

  手仔打過了,歉也道過了,爸爸恐怕大龍身心都受創:身的方面是他的身體被拎、手仔被打;心的方面他是受欺負後無從發洩,屈悶滿懷。爸爸抱過大龍再作進一步跟進。他輕拭兒子滿面的淚水,語氣稍為平和的對他說:「你要記著媽媽的話,今後都不能這樣做。以後爸爸媽媽放工回家,首先問你有沒有人欺負你,好不好?」

 

  經此一事後,苗苗也被她媽媽牽制了,不愉快的事件再也沒有發生。

 

  我們再三檢討,面對幼稚年齡的孩童,有理是說不清的。少少的痛可使他們銘記在心:何事可行,何事一定不可幹。待他懂事時, 再曉以大義。

 

  高尚的品德和情操要從小培養出來,三歲真的能定八十。惡習真的要剷除。希望「我爸是李剛」這句話能杜絕於耳。
 

  作者:李微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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