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08
【子女需學會的事】面對年邁父母,我們也要「放手」
無論你快要「入伍」或「登陸」(踏入50歲或進入60),可能都有年邁父母要照顧,我也不例外。這些年來耳聞目睹友際間談論父母在生活上、醫療上或生命末期上的點滴時,都刺激我去思考怎樣去「放手」。
出於不同的動機——或著緊,或愛護心切,或不明所以,有時候我們會勸止甚或阻止父母做某些事,例如:
●責罵他們明知身體不好,手腳又慢,還要堅持做家務;
●怪責父母不聽從醫生指示治病,又或對治療方案猶豫不決;
●在確診晚期癌症或其他晚期疾病後,他們一心想先回鄉探望長輩或祭祖,其他的事——包括怎樣治療——之後再說,子女卻埋怨父母寧願東奔西走,也不顧自身健康:「我都唔知佢諗乜!」
可是,為人子女的想法會不會只是一廂情願?「我們只意識到自己有理性(思維)、有自主,忘記了長者也有。」曾任香港老年精神科學會會長的精神科專科醫生李兆華如是說。
人們以往認為,一切事情都由上帝「決定」。到了文藝復興時期,這個看法大大改變,人所作的決策,乃由人的理性主導,不再由上帝作主,而理性人人皆有,並產生了「尊重別人理性」的看法。李兆華續稱,因此在醫療決策上,不單醫生有理性(提出治療建議),年長患者也有理性(因應自己的情況來取捨治療方案)。「最大問題是我們以為別人沒有,包括父母。」他說。
父母的醫療決策可能不為子女所理解。例如患了白內障,讀不到報紙或覆診紙上的小字,需要請別人幫忙,用箱頭筆把覆診日期在覆診紙上寫大一點,方便看清楚。然而,類似這種生活上的不便,未必令長者立即決定接受手術,子女往往不明所以。李兆華解釋,年輕一輩不明白父母還有其他因素要考慮,過往的經驗也會影響他們的決定,例如會否曾因親友眼科手術失敗而對此心生恐懼,因而猶豫不決?
事實上,心智健全的人——包括長者,或多或少對自身的情況有一套想法。「醫學倫理四原則」包括不傷害病人、尊重病人自主、為病人最佳利益設想,以及為社會公平正義設想四項。原本這四項沒有主次之分,但李兆華認為,「尊重病人自主」的原則,應較「為病人最佳利益設想」優先,原因就是人人都有理性作自主決定。面對父母不願意接受某些看似對他們最好又最有利的治療選擇,李兆華建議,做子女的,只能耐心開解。
跟李兆華訪談的過程中,腦中一下子想到育兒觀念裏常說的「放手」。對於我們成年子女來說,面對年邁父母,我們都要學習「放手」。
記得小時候家中常要用明火煮開水,水沸後要灌進保溫瓶裏。我把保溫瓶平穩地放在地上,然後小心翼翼地提著滾燙的金屬水壺,把沸水注入保溫瓶。父母放手讓我們做好一件家務,作為子女有的是成功感。到了現在,父母雖然身體不好,手腳不太靈活,間中會發抖,但他們仍然想做家務。李兆華說,不見得要剝奪他們的能力,而且不活動的話,他們可能退化得更快。
至於得知患了晚期病第一件事乃想回鄉祭祖或探望年邁親朋的長輩,在我看來,還是不少的。子女當然希望父母留港治療,但對長者來說,回鄉是為了了卻心事。
「上一代普遍懷有思鄉之情。我們口裏的bucket list(死前必做之事的清單),說不定是去南極一趟;對於患晚期病的長者而言,回鄉就在他們的bucket list上。為什麼我們不能設身處地為他們想想,讓他們跟鄉間的親朋道一聲再見?」
不過,我們bucket list上的南極行,可能因為金錢問題未必成事;而患晚期病的長者,也可能因身體狀況太虛弱未可成行。李兆華說,這個一定要解釋給父母知道,可以這樣說:「不是我不願意陪伴你回鄉,只是現在你的身體情況不許可。待醫生說可以了,我一定跟你一起回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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