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2/2020
「被你辱罵踐踏時,你可知道我有多痛苦?」愛或是恆久忍耐,奈何你卻咄咄迫人
最近有一則法庭新聞鬧得熱哄,直至判刑後,我才從許多評論中得知,我與坊間大部分人的心情和想法幾乎都一樣,認同犯案者雖然帶罪在身,卻又確實可憐可憫。
故事從英國開始,男事主在學時期,邂逅了居於當地的女友,翌年婚後誕下長女,其後回流香港,再添一名小男嬰。男事主後來成為了一名大學教授,一家四口長居大學宿舍內,而最後的結局,亦即令我們認識這家人的原由,丈夫在睡房內勒斃妻子,藏屍多日後始被揭發。
案中所有熟悉被告的證人,包括死者的子女及胞妹,都堅稱被告多年來一直處處忍讓妻子,就算被無理辱罵,亦依然忍氣吞聲。遺憾是,案發時被告已患上嚴重抑鬱症,累積三十年的怨氣一觸即發,才會造成那個不可挽回的局面。
三十年婚姻過後,換來了終身監禁。
法理上,我們固然認同「罪有應得」這說法,但在情理上,試問又怎能不同情那個多年來飽受精神折磨的苦男人?
他給我們的啟示,是不要無視自己的感受,不要任由自己被他人情緒勒索,否則到你懂得反抗的時候,一切或許已經超越了能夠承受的後果。
你也有這樣的經歷嗎?被另一半辱罵「廢物」、「無用」,被拿來與他人尖酸比較,被精神虐待到懷疑人生;明明已經耗盡氣力去滿足對方,為何仍然要被不斷數落,彷彿就算做得再好,都無法得到半點認同。
很難想像,自己每日被最親蜜的人傷害,到底有多痛苦?
我們可以為了愛一個人而放下自我,卻不等於可以接受被所愛的人踐踏尊嚴、貶低自我價值。偏偏,總有一些傻瓜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用沉默去撲熄另一半的怒火,還悄悄將自己的所有怨念往心裡藏,他們本來打算一輩子就這樣苟且過活,但恆常的忍耐竟助長了對方的氣焰,惡言惡行變本加厲,才會把一個懦弱的人迫瘋;我確信,那股言語暴力已非一般人所能承受。
被踢下床、被逐出房間的一刻,男事主伸手往床底找拖鞋,偏偏最先摸到的竟然是一根電線……
大錯已經鑄成,再多的悔疚都挽回不了。
明明是「千世修來共枕眠」的緣份,明明可以和睦共處的家人,到頭來卻是被至剛至烈的個性害慘。他們不僅是一宗倫常案件,他們更是社會上的寫實例子,如果你從中看到自己日常的狀況,無論你是言語暴力的施虐者或是受虐者,都需要重新審視一下雙方的處境,在憾事發生之前將錯誤好好彌補。
火大的時候,我們總是察覺不到雙方情緒的臨界點,往往要挑戰對方的底線,務求完全控制局面。我們忽爾忘記了,夫妻一場,說話何必要贏盡?起初相濡以沫,何以後來變成咄咄迫人?以為贏了,其實是雙輸;以愛之名行傷害之實,結果只落得兩敗俱傷的下場。
何以我們習慣對外人客氣,對至親卻總是不留情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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