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16
支援家居無償照顧者 (民主黨 黃碧雲)
現時全港有超過24萬長期病患者及殘疾人士需要他人照顧,但政府對照顧老弱、長期病患者及嚴重殘疾人士,及對照顧者的支援均嚴重不足。各類型的院舍宿位及日間中心長期短缺、輪候時間過長,令低下階層倚重家屬獨力承擔照顧老弱病患殘疾人士的重擔,家居照顧者面對極沉重的精神、健康及經濟壓力。基於傳統的性別角色定型,家居照顧者中八至九成是女性,令她們難以出外全職工作。她們被通稱為「照顧者」(carers or caregivers) ,所指的是在家居的環境內,由家屬、朋友、鄰居等,為無能力自我照顧的長者、殘疾人士、幼兒等提供無償的照顧服務的人士。
筆者認為,照顧的責任不應由家人獨自承擔,應由社會整體成員共同承擔。照顧服務可以由家庭、政府、市場、非牟利的機構四方面提供。現時的福利政策未能正視人口老化及長幼與殘疾病患者照顧的需求,對照顧者的需要亦欠缺支援。香港福利政策側重於將照顧社區化、居家化,以減少政府提供公營院舍的開支與承擔,但政府投放在社區的支援嚴重不足,令低下階層要倚賴家人 (特別是家中婦女) 提供無償的照顧,鞏固了傳統的性別角色定型和分工。
要有良好的家居照顧,必先要做好對照顧者的社區支援和經濟支援,確認家居照顧者本身也是福利服務的受眾。政府要有全盤政策支援照顧者,讓他們可以安心留家,承擔照顧的責任。老弱病患殘疾者及嬰幼兒獲得照顧是人民的基本權益 (the right to be cared for) 。支援照顧者的政策應側重於提供多元化的選擇,包括讓照顧者有權選擇在家照顧家人 (the right to care) ,或按其個人意願與狀況而將照顧的責任交給院舍,而免於受到社會與文化上的壓迫與責難。
現時長者及殘疾人士院舍宿位的輪候人數眾多,輪候時間冗長,政府提供的資助院舍根本不足。我認為特區政府應當增加更多公營及資助的長者及殘疾人士院舍,直接減輕照顧者的壓力。
另外,政府需要加強長者、嬰幼兒、殘疾人士及腦退化症患者的社區照顧服務,如增加日間中心及到戶服務、暫託及護理服務名額,並延長有關服務時間,配合在職照顧者的工作時間。日間中心除服務被照顧者,其服務對象亦應包括照顧者及外傭等,為他/她們提供基本的照顧和個人護理技巧訓練等。長遠而言,應設立以照顧者為服務對象的地區中心;及研究為長時間從事家居照顧工作的照顧者提供「照顧者津貼 」(如:「護老者津貼」及「照顧殘疾人士津貼」) ,以肯定照顧者的貢獻及為他們提供經濟支援。此外,也要考慮為長者及嚴重殘疾人士提供現金津貼,讓他們選擇聘用照顧者照料其起居及在家中生活的各項護理及復康用品開支。
政府亦可考慮推出「院舍券」,以津貼未能在家居照顧,及未輪候到資助院舍的長者及嚴重殘疾人士入住私營或自負盈虧的院舍。政府應協助發展照顧產業,鼓勵私營及非政府機構,提供更多優質及可負擔的院舍照顧選擇,及對「改善買位計劃」的買位價格定期作出合理調整。
企業及僱傭關係方面,政府應鼓勵僱主為肩負照顧者責任的員工提供支援措施,如:實施彈性工作時間、提供照顧者假期 (有薪及無薪) 、兼職工作、避免工時過長等。期望特區政府正視人口老化問題,聆聽長者、殘疾人士及家居照顧者久被忽略的聲音,早日提出有效的措施和政策。
《民主黨中央委員會委員 黃碧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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