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简介 | ||||||||||
- 集团主要在蒙古及中国从事煤炭开采、焦精煤及动力煤等煤矿产品的生产及销售、提供煤炭运输服务,以及煤 炭加工。 | ||||||||||
业绩表现2024 | 2023 | 2022 | 2021 | 2020 | ||||||||||
- 截至2024年9月止六个月,集团营业额增加9﹒2%至17亿元,股东应占亏损收窄19%至4﹒43亿 元。期内业务概况如下: (一)整体毛利增长10﹒7%至6﹒41亿元,毛利率微增0﹒5个百分点至37﹒7%; (二)煤炭开采:营业额上升9﹒2%至17亿元,分部亏损收窄70﹒4%至7644万元;期内,集团售 出100﹒69万吨焦精煤、24﹐300吨动力煤及28吨原煤;动力煤及原煤扣除销售税後之平均 售价分别上升1﹒3倍及4﹒3%,至44元及719﹒9元,焦精煤扣除销售税後之平均售价减少 1﹒7%至1685﹒7元; (三)於2024年9月30日,集团之现金及银行结余为7550万元,借贷为可换股票据、贷款票据及来 自鲁先生之垫款合共52﹒23亿元。流动比率为0﹒34倍(2024年3月31日:0﹒28倍) ,资产负债比率(按借贷总额除以总资产计算)为127%(2024年3月31日:125%)。 - 2023∕2024年度,集团营业额增加9﹒2%至31﹒73亿元,业绩转亏为盈,录得股东应占溢利 16﹒78亿元。年内业务概况如下: (一)核数师对集团能否取得融资的审核凭证有限,故对集团财政报告不发表意见; (二)整体毛利增长9﹒4%至11﹒87亿元,毛利率微增0﹒1个百分点至37﹒4%; (三)煤炭开采:营业额上升9﹒2%至31﹒73亿元,业绩转亏为盈,录得分部溢利20﹒18亿元;年 内,集团售出174﹒29万吨焦精煤、76﹐900吨动力煤及53﹐800吨原煤;焦精煤及动力 煤扣除销售税後之平均售价分别减少15﹒4%及56%,至1796﹒5元及24﹒4元,原煤扣除 销售税後之平均售价增长27﹒8%至695﹒3元; (四)於2024年3月31日,集团之现金及银行结余为9780万元,借贷为可换股票据、贷款票据及来 自鲁先生之垫款合共52﹒51亿元。流动比率为0﹒28倍(2023年:0﹒68倍),资产负债 比率(按借贷总额除以总资产计算)为125%(2023年:210%)。 | ||||||||||
股本变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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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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