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6/2013
擦靚四叔對鞋
昨文謂擦四叔(李兆基)鞋前要搭好個台,看四叔是穿白鞋還是黑鞋,不要落錯鞋油。今日台已搭好,再看四叔是穿黑色鞋,所以不會落錯白鞋油。
當四叔講捐地建平樓益後生仔時,「仇富論者」與「逢商必奸論」者立即有諸種陰謀猜測。唉!好人是會向好處想,壞人是只會向壞處想,而往往是用想當然之想;地產佬,賣平樓?搵鬼信。
但如果我們肯多點了解一些有錢佬,你會發覺,他們能賺到財富,剩到財富,是有其道,亦不是所有有錢佬都是孤寒鬼,不肯做善事。一些有錢佬,為免被人謂做善事是別有用心,便只好到內地做,「靜雞雞」做,但這種低調,就會更被人認為冇做善事。
筆者不是謂所有有錢善長都是好人,但起碼佢做善事好過唔做善事。為何一些社會運動家就只識鬧,不識公平對待?
如今四叔只捐地不建樓,政府又應怎接個波?首先不要怕亂鬧者指官商勾結,但一定又要做到勾結得當,不要為了怕勾結而做壞事。
善用捐地創更大效益
四叔講益年輕人,政府為乜講要益全人類?政府難道不明白,年輕人是我們社會的未來,所以益(投資)於一個19歲的青年,效益好過投資於個91歲的阿伯?筆者無年齡歧視,而是我們應利用好這個可以大益香港未來的捐地,去創造更大的經濟效益。
不少人仍視「屋」只是居所,如果你要將這些「屋」變成可以供老年人養老,夫婦養兒育女之地,即是混合使用時,你的配套措施將為何?結果就是人人話生活配套設施不足,百鳥歸巢式的居住環境不妥,怎才可妥?
作為一個與年輕人的居所,服務設施可以相若,不用有間棺材舖只為一百個老人服務。讓年輕人聚居一地的好處是像延續學生宿舍生活,希望肯上進的人能在區內多接觸、溝通,搞創意。
跟著是這些樓是可買還是租,筆者認為不應賣,只應租。不少人只想政府賣他平樓,然後他去賣貴樓。
青年屋可持續發展
筆者認為這些樓是不應賣,既然不用地價(四叔捐出),政府只用建築費,以後便純租,每月五千,包差餉、管理費,但每位年輕人一生只能住此五年,之後一定要遷出,遷出之後政府發回每月三千元之租金,五年下來即是18萬去作為他日只作買樓用。如之後永不買樓,錢就留在庫房,到其65歲時撥作退休金。
其實,以後生今時租樓要萬元計,今時只名義收你五千元租,你想買樓就應自動自覺將另外的五千元儲起來;五年後,就可以有30萬,再加上發還的18萬,就有48萬,一對想組成小家庭的男女,經過這五年計劃洗禮,合起來就有96萬,肯定不夠千萬元大廈的首期,但如果再生性些,每月儲多些,是可以勉強首期有望。
政府其實亦可以拿出類似土地,跟四叔作配對:四叔捐出等同一萬間屋的地,政府又捐出等同萬間屋的地,即是可以有兩萬間屋,好鼓勵有十個富豪,或原居民,各拿出一萬間屋的地來,就可以有十萬間屋,再加上政府配對十萬間屋,即共廿萬間屋,只要讓社會見到這個供應陣容,相信樓價必平,但又應不會引發樓崩,因這廿萬個單位都是租盤,五年後,這批租客又會回歸私人租務市場或私人樓市。我們只要用時間與速度去回復供應,屆時這廿萬間青年屋可能不再有需求,怎好?在建樓之初已要想到這些青年宿舍會變成為老人之家,因為十年後,老年人必定大增,他們的生活設施要求跟今時他們居所不同,到年輕人不用再扶一把,就可買到樓時,就將這些青年宿舍改為老人之家,屆時在區內始再建間殯儀館,方便一眾老友去鞠躬,就真是上上大吉。
各位,請問筆者是否超級口水擦鞋仔,將四叔對鞋擦到「立立令」?但口水冇用,行動最實際,現只怕港府出手時,落錯鞋油而已!
轉載自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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