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6/2014
晴報:子女搵得少 家用應該畀幾多?
家用向來被視為孝敬父母的指定動作,有家長在網上徵詢各方意見,問及初出茅廬的子女月入8,500元,收3,000元家用是否合理。網民意見分歧,有人認為畀家用可鍛練子女責任心,亦有人認為講錢傷感情。
以往很多人覺得給父母家用是理所當然,但新一代年輕人未必有這個想法。(設計圖片)
究竟畀多少家用才算合理?有家長在網上發帖,講述子女第一份工的月薪僅8,500元,如果收1,000元家用,將來想「加碼」便不易,故考慮將家用增至3,000元,「要讓他知道,個家他有份,有責任一起養家!」
帖文引起不少網民熱論,迅即吸引逾600人留言回應。有家長同意收3,000元家用,但當中2000元會「偷偷幫子女儲起」,用作嫁粧或助他將來置業。另有家長指,「自幼便教子女將收入分三份,包括個人使費、家用及儲蓄」,認為人到窮時方知苦,才有動力向上爬。
成年人$5000元唔夠使
部分家長要求子女畀家用,其實是變相替他們儲錢,以作日後不時之需。(設計圖片)
另外,有人直言「成年人得5,000元點夠使?」不少父母表示現時物價高,「人要衣裝,而且唔可以做獨家村經常帶飯」,認為若家境尚可,不會要求子女給家用。
身為子女的網民則回應,剛畢業時月入9,500元,除了還學生貸款2,000元,還給父母2,500元家用,雖然生活拮据,但感謝母親「追債」,令其20多歲已善於投資理財,現已買樓上車。不過,亦有年輕人慨嘆第一份工收入僅6,000元,母親要求將一半收入作家用:「返工有壓力,做來做去得個吉,真係唔開心。」
大學生:識賺錢應回報
現實生活又如何?大學生孝順女Charmi,從中五起做暑期工便習慣給家用。現年22歲的她,兼職做補習、教琴及電台幕後員工,月賺6,000元至9,000元,扣除3,000元交通及膳食費,餘下全數上繳作家用,她直言:「父母對我有養育之恩,識賺錢就應回報他們。」
80後獨生女陳小姐,由於無家庭負擔,大學畢業後首份工月入1.2萬,每月只付1,500元家用。轉工後月入增至1.7萬元,但每月需支付3,000元進修,已有兩年無給父母家用。「畀咗阿媽就唔好意思攞番。自己儲下錢,工作壓力大,有時可買小小嘢氹自己開心,又可以去旅行散心。」
家用在於心意 答謝養育之恩
中銀香港資產管理董事總經理兼家庭理財作家雷裕武表示,家用的定義在於心意,答謝父母的養育之恩:「畀家用不在乎家庭有否需要或父母是否等錢用,正如父母無錢都會養你」,他建議以身作則,從小就培養子女給家用的習慣。
他指以往給家用是理所當然,「你在家住,有收入,支付基本家庭開支都應該」,此舉全出自責任心及歸屬感。但時代變遷,社會物質豐裕,部分港爸媽過於溺愛子女,反而造就不少「伸手黨」。
但各人家庭環境不同,雷指不能一刀切為他人作決定。若是無父蔭的年輕人,剛畢業月入僅一萬元,扣除學生貸款、進修等日常開支,確實所餘無幾,「相信父母係有計傾的」,建議年輕人將人工分三份,包括儲蓄、支出及家用,訓練個人理財能力。
(記者:謝雅寶)
轉載自晴報
【你點睇】港府本年度已錄逾2千億元赤字,有議員指或難符基本法力求收支平衡之規定。你認為當局應如何解決財政問題?► 立即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