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迷茫裏的答案:與同性有過親密並有快感,就是同性戀?
人在迷茫時,會想找出答案,但當尋找變成亂抓,反會墮進更大迷茫中。
「我想知道我係咪同性戀?」這位廿多歲的年輕男士,在輔導室一坐下來就斬釘截鐵問了這道問題。
「我唔知自己算唔算係?我……我唔係好想係。」斬釘截鐵的背後,我嗅到有種迷茫、矛盾和擔心的味道。
「你有過同性的性親密經驗?」我也以斬釘截鐵的語氣問他。
他開始跟我談及幾段深刻的性經驗:
1) 8至12歲期間,他間中會到舅父家中玩,其中一個「玩意」是與舅父一起看AV,以及舅父會撫摸他的性器官。他形容那感覺「奇奇怪怪,但幾舒服」。他曾將事情告訴媽媽,媽媽對他說:「你唔鍾意咪唔好睇囉!」事情就此不了了之,他與舅父間的「玩意」直至後來舅父移民才停止。
2) 中學時期他開始看AV,當間中回想起昔日的「玩意」時,他會看一些同性性行為的AV和自慰,性興奮和性反應令他開始疑惑:我是否同性戀?
3) 後來他跟一個女生拍拖,內心矛盾更大:「如果我係Gay,就唔應該同女仔拍拖,但如果唔係Gay,點解對男人會有性興奮?」
4) 為了進一步釐清性傾向的疑惑,他到Gay Sauna找尋性服務。他的經驗是:同性給他的身體接觸,會有性興奮、性快感。
他內心不想自己是同性戀,但身體經驗卻似告訴了他一個相反的訊息。
「我是同性戀嗎?」是他多次在輔導室內問過的問題。
性傾向是指一個人對特定性別感到有持久性的情感、浪漫和性吸引力。這吸引力不單是指有性行為,而是表現於一個人在性、浪漫和情感上的吸引,包括愛、依附和親密行為。因此,發生過同性性行為,但缺乏浪漫或情感上的耐久吸引,並不一定是「同性戀」;同樣,發生過異性性行為,如缺乏浪漫或情感上的耐久吸引,也不一定是「異性戀」。
不是同性戀,為何有性快感?
身體反應有時是一種非意識控制的本能反射(Reflex),當皮膚被接觸就會感到溫暖或出現其他反應;就像有些曾經被性侵的女士,經歷性侵時陰道會產生分泌,但絕不能以此扭曲的說成她享受性侵。
當他分辨幾段不同的情性經驗時,他漸漸發現那股由心而發的想親近、情性親密的共存、愛得坦然和愉悅的感覺,唯獨在現時與女友的關係中體會得到。
當他想釋除疑惑,拼命向外尋求和探索,答案原來已經存在他的內心經驗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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