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上退休也要交稅?
無可否認,香港已經進入退休潮了!何出此言?我們近來在報章或其他媒介,以至社交媒體,看到愈來愈多談論退休的課題,最普遍就是要多少錢才夠退休,或者港人退休儲備的缺口是多少等等。
隨著跨境養老或北上退休的趨勢日盛,也有人提出一個頗實在的問題,那就是稅務考慮。
首先,大部分人所指的跨境,當然是指從香港到周邊地區,即是所謂的大灣區。雖然大灣區和香港的距離很近,但由於香港是特區,擁有自己的稅法,和大灣區,或者準確來說,和內地很不同,所以,港人如果住在大灣區,就要考量稅務這個範疇了。

若被界定為中國的稅務居民,來自內地或香港的收入也要向內地繳納個人所得稅。(Shutterstock)
最近我就和朋友Henry談到在大灣區退休,可能面對的稅務負擔。
「其實,如果我在大灣區退休,雖然沒有了工作收入,但我在港仍然有存款收入、股息收入,以及租金收入,這些收入會被內地徵稅嗎?」Henry問。
「你的問題很好,由於中國實行全球徵稅的原則,最重要是你是否被界定為中國的稅務居民。如是,無論你的收入是來自內地或香港,也要向內地稅務機關申報,以及繳納個人所得稅。」
「明白,但問題是怎樣界定我是否內地的稅務居民呢?」
「是這樣的,你可能有兩個身份,一個是『非居民的納稅人』身份,另一個是『居民納稅人』的身份。前者在內地沒有居所,且每年在內地實際居住的時間少於183日;後者則一年居住183日或更多。如果是『非居民納稅人』的身份,你就不用就香港所得的收入納稅,但如果你在內地有投資收入或物業出租的收入,就要就這些收入繳納個人所得稅;如果是『居民納稅人』身份,原則上,就連香港的收入也要繳納內地的個人所得稅了。」
「咦,聽你這樣說,如果我想『避稅』,每年都要有一半時間返香港,那豈不是與在內地退休的理念有點背道而馳?」
「明白,這樣的,剛才我說是『原則上』,其實,還有一個條件的,就是即使每年都住滿183日,但只要不是連續6年都如此,你也不需要就香港的收入納稅的!」
「啊,那好一點!即是我只須6年才回港一次?」
「是的,其實,這個安排一早已有,過去很多外國人長駐內地工作,為免成為最終的內地稅務居民,每6年就一定會離開內地一次,每次大約一個月,逗留時間就可以重新計算了。」
作者電郵:lkslo@yaho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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