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9/2014
台灣「地溝油」事件的反思
內地所指的「地溝油」,台灣一向稱為「餿水油」,香港則稱為「坑渠油」,指的是用廚餘、糞坑、水溝裏的殘渣煉油,或是從變質的豬肉、內臟等來煉油,這種情況在內地屢見不鮮,將地溝油用作食用油,引起輿論關注,故「地溝油」之名,在媒體上已逐漸取代了「餿水油」和「坑渠油」。
據估計,這種地溝油變身為食用油,於2010年佔全中國市場十分之一,用於製造各式食物,消費者根本不知道烹煮這些食物的食油有毒。早在2003年,福建一間位於臭水溝旁的工廠,用剩菜剩飯的殘渣和水溝水煉油,賣給餐飲業者;2012年浙江更出現有業者用變質的動物內臟,或從豬皮刮下碎塊煉油販售,加工成食品和火鍋底料。
中國自2010年起便訂出法律積極管理地溝油,但效果不彰,每年仍有許多地溝油事件被媒體揭發。專家稱,中國人每年至少吃進高達200萬至300萬公噸的地溝油。有中國社會主義特色的中國,人民都喜歡「向錢看」,據說非法生産1公斤地溝油成本僅0.3元。不法商人會以每公斤3元賣給餐館,相對普通食油每公斤9元,食肆使用地溝油可省成本。
人們原以為地溝油是中國大陸特產,想不到一向被認為食品安全監管體系整體上優於內地的台灣,最近被揭發其著名食品生產企業強冠食品有限公司,以其知名品牌,再賣給台灣及港澳地區上千家食品製造企業,包含相當數量的上市食品生產企業和知名老字號食企,原來都是以地溝油當原料油使用。
現時「地溝油事件」繼續橫掃台灣,並且擴散到香港,人人聞「油」色變。至執筆時,台灣的「食品藥物管理署」已公布,查實用地溝油作為原料油生產食品的台灣企業超過971家,制成的問題食品超過136種。如果繼續深入調查,估計還會有更多台灣食品企業涉及其中。
令人更驚詫的是,有台灣民進黨立委聲稱,從被揭發生產地溝油的強冠企業高層知悉,強冠一直有從香港進口劣質豬油,台灣《自由時報》更引述強冠一名前員工,指強冠早從2001年起,已從香港進口劣質油,而且從香港進口的油才是強冠的主力。究竟香港是否輸出地溝油的真正元兇?香港的食物及衛生局現正展開調查,可能香港在此一事件也難獨善其身。
「地溝油」事件從中國大陸擴展至台灣以至香港,也許讓人反思這已不是社會主義祖國所獨享,與社會主義制度無關,而是涉及到中國人的劣根性,是誠信的缺失,是道德的淪亡,是中國傳統文化的敗壞,更是民族的恥辱。人性本是貪婪,如今更是變本加厲,中國人的道德底線,不斷走向下坡,由來已久,結果是「良心」變成了「黑心」,用「黑心」煉出了「黑心油」,這不僅是食物污染,更是道德污染。
治本之道,當然是重整道德,道德教育當然要講,但這條路太長,因為從小便要開始,從家庭教育著手,而當務之急,暫不能依靠道德自律的功效,而是除了宣揚誠信的重要性之餘,更要雙管齊下,加上嚴厲的法治精神,進一步健全食品安全監管的體系,把現有的監管平台、監管資源和監管法制,作出全面的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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