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6/2010
手機Ad Network的戰國時代
Google是靠搜尋器起家,但背後真正令它致富的其實是由AdWords及AdSense組成的Ad Network (廣告網絡)。事實上,Google 逾九成的收入均是來自AdWords及AdSense的廣告分成。
很多人可能搞不清楚AdWords和AdSense之間的分別。AdWords即是Google的關鍵字競價廣告,又稱「贊助商連結」,亦有人稱之為「Google右側廣告」,因為AdWords廣告通常出現在Google搜尋結果的右側。廣告計價方式採用Cost Per Click (CPC)模式:當廣告被用戶點擊後,廣告主開始為此付費。
至於AdSense,則是針對網站站主的互聯網廣告服務。Google透過軟件系統來分析網站內容,並且投放跟網站內容相關的AdSense廣告。Google根據網站上顯示廣告被點擊的次數支付佣金,當某個月底的佣金累計達100美元時,便會向網站站主支付廣告佣金。
透過AdWords與AdSense結合後形成的龐大廣告網絡,Google便可將廣告客戶的關鍵字廣告投放於內容相關的網站或搜尋結果上,令廣告可觸及的潛在客戶範圍變得無遠弗屆。
在AdWords和AdSense聚寶盤的支持下,Google得以南征北戰,先是推出智能手機系統Android,之後又高調發布智能電視平台Google TV。某程度上,Android與Google TV可說是針對Apple的iPhone及Apple TV而來。Google這種具侵略性的跨市場行動,終於惹來Apple的反擊──Apple總裁Steve Jobs早前宣布,推出手機廣告平台iAd。
事實上,手機廣告正是Google 另一極欲進軍的市場。2009 年11月9日,Google 正式向NASDAQ 交易所申報,計劃以價值7.5億美元股票收購手機廣告技術供應商AdMob。有消息人士指,這宗收購案或許是引致Apple跟Google關係決裂的原因之一。原來,Apple亦曾考慮收購AdMob,更一度跟Google 達成了「彼此不競爭抬高收購價格」的共識,豈料Google竟然搶先出價收購AdMob!或許正是Google這收購舉動,令Steve Jobs下定決心要搶攻手機廣告市場。於是Apple不單在今年1月收購另一家手機廣告公司Quattro,更於4月宣布在iPhone OS 4中引入iAd廣告平台功能。
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Apple推出iAd卻反而幫了Google一把。
原來美國聯邦交易委員會(FTC)之前遲遲未有通過Google這項收購交易,直至Apple宣布推出iAd手機廣告平台,最終令FTC消除此項併購可能會降低市場競爭性的疑慮,結果批准Google收購AdMob。此外,Google早前亦已宣布,在Android 2.2新版智能手機系統上,加入Adsense for mobile application廣告平台。兩軍對壘,陣前點兵,Google與Apple在手機廣告業務上的部署,似乎在伯仲之間。
不過,手機廣告市場也不止是Google與Apple兩雄對決。事實上,美國各大傳統媒體如:《華爾街日報》或CNN電視網絡,均有自己的手機App,要他們把App上的廣告代理業務拱手讓給Apple或Google,看來未必是易事。反過來看,假如傳統大型媒體能在手機廣告市場尚未成形之前,憑藉自家廣告銷售團隊的實力以及跟廣告客戶的緊密關係,火速殺入手機廣告市場,未嘗不能跟Google與Apple一爭天下。
由此視之,手機廣告市場或會進入群雄並起的戰國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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