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11/2011
種票疑雲(民主黨 黃碧雲)
區選過後,傳媒連日發現有選民虛報地址的「種票疑雲」,報道說有些選民竟然出現了「一屋七姓十三票」,有些登記地址竟然是戲院,有些更是「空中樓閣」,在一座只有二十一層的大廈竟然可以有人「安居」三十二樓,有些則填報地址為「元朗落馬洲」。這些填報地址可謂「創意無限」,其實是匪夷所思。更匪夷所思的是選舉事務處對這些虛報的地址竟然照單全收,對這些地址寄出投票通知書,而這些被退回的投票通知書竟然有六萬多份。這些由傳媒報導的荒謬例子,肯定是事實的冰山一角。
可是我們的官府部門則繼續玩和稀泥的手法,一方面說選民住址真偽對選舉有影響,一方面又說若要求登記選民時須提供住址證明會影響市民登記意欲云云,這種官腔的答話完全沒有顧及選舉投票的公正性和遵守法律的精神,政府官員對選舉法例的忽視是使人震驚。
單從是次區議會選舉而論,區議會選舉是以地方選區為選舉方法,按照選民的居住地安排投票,區議會設立的目的是為選民所居住的選區做社區服務、監察社區發展,若不居住在選區的人走去投票,豈不是破壞了區議會的功能意義?政府又把關得如此鬆散,更豈不是輕視了區議會的角色工作?這樣糊塗的選民登記,對明年的立法會選舉又有何等的壞影響?
街頭巷尾現在都熾熱討論選舉種票問題,唯獨是建制派的人對這個問題左右迴避,建制派的立法會議員葉國謙說:「到底是怎樣投票這一點,沒有人能夠證實,所以有某一張報紙,說某一些傳媒的這些指責,我覺得是無稽,不負責任的」。葉議員,你可知道單是虛報選民登記資料已經是違反了選舉法例?更何況選舉事務處的把關工作如此馬虎,虛報住址的人分分鐘就可以帶著身份證在其「心儀」的選區票站投票,真係「易過借火」!
選舉、選區分界、選舉事務委員會經過相當程度的工作,才把香港選舉的劃分方法,選舉規則訂下,政府花費了大量公帑、人力、物力去落實選舉制度。種票是以欺詐的手段去破壞這些辛勞回來的功夫和成果,影響了選舉公平,這不單是欺騙了選舉部門、欺騙了選舉參與者,更加是欺騙了選民,最後若需要補選或重選,更加浪費時間和資源,這更絕對不是曾蔭權口中所說的「每次選舉後均有投訴,見慣不怪」的輕蔑說話,這是香港要不要維持選舉公平公正的嚴正問題,實在不容輕視。
《民主黨中央委員會委員 黃碧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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