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2/2013
讓公屋變成權利?
在城市電訊及香港寬頻年代,我們已經訂定公司的核心價值。「核心價值」應是從內在建立的機構文化,員工工作多年後,所習慣和認同的模式。換句話說,即使換了新的老闆,公司的核心價值亦不應因而馬上改變;否則,必定失敗。
最近大專或以上學歷人士在申請公屋時減分這措施,引起不少年輕人的關注,有人認為這並不公平,也有人認為這能更有效地分配資源。事情的重點,其實在乎究竟這些社會上的優惠,在市民心中是「福利」還是「權利」。
新加坡一直實行計劃經濟模式,在市民在出生一刻起,政府已經為他安排好一切。當地居民,無論學歷,都享用寬敞舒適的公屋,早年甚至連大學生的婚姻都經由政府安排,他們亦安於接受,或許新加坡人早已把這一切的安排視之為「權利」。
香港人若希望擁有這些由政府安排的一切,政策大可仿傚新加坡,把享有公屋的「福利」變成市民的「權利」。但若大家仍然視公屋為幫助急切需要人士的「福利」措施,年齡、收入、學歷這些當然是衡量急切性的因素。
轉載自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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