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5/2024
電子商務 | 甚麼是B2B、C2B?淘寶是C2C?一文睇晒4大電子商業模式讓你趕上熱潮
在2000年的時候,很多人大談商業模式,在咖啡廳常常聽到B2B、B2C、C2B和C2C等,那個時候聽得一頭霧水,經過十多年深耕,各種模式出現和有業務出現,才令大家知曉。
電子商業模式基本上可分成四種,分別是B2B、B2C、C2B和C2C。單看這幾個英文字母很難知道實際的操作,我嘗試用以下例子去闡明不同的商業模式:
1. B2B
商業對商業未有互聯網之前,要尋找物料供應商或廠家,便有賴一些商業目錄名冊(businessdirectory),有些名冊會細分成不同行業如鐘錶、成衣等,有些則包含各行各業如本地商業目錄「黃頁」。商業世界便靠名冊或展覽作出配對,阿里巴巴的馬雲看準了這個商機,在電腦網頁為商家提供資料,建立平台方便雙方配對,商家為了搜索時能排到頭幾位,便需要付出相關費用,阿里由此起家。
2. B2C
商業對客戶阿里巴巴在B2B成功之後,便成立了天貓商城,是一種商家對個人的交易方式。天貓今天已成為購物商城,擁有1.2萬個國際品牌,18萬個知名大牌,8.9萬個品牌旗艦店,商店需要交付保證金才能進駐,並要向天貓繳納5%的佣金和0.5%的扣點,同時需要開具發票。
3. C2C
客戶對客戶淘寶是亞太區最大的網購零售平台,產品來源多為批發或代理。淘寶容許個人開店,而天貓需要公司進行註冊。打個比喻,天貓像名牌大商場,賣的是知名品牌大貨,而淘寶則是地攤,走的是薄利多銷,物美價廉的銷路。
4. C2B
客戶對商業這裏並不是指客戶賣貨給商家,而是由客戶驅動需求。內地的拼多多或Groupon便是佼佼者,他們創造了平台結合一定數量的客戶,向廠家或品牌商下訂單,由於免去了中間人、代理商和倉存的費用,便可以用較低價格成交,買方、賣方和平台方都各取所需,各自也得到好處。
我認為大家今天就要認識最基礎的電子商業模式,否則便搭不上這輛高速行駛的列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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