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5/2013
從博弈論看拉布與內耗
香港社會被內耗折磨了多年,已是不爭的事實。參與內耗的雙方(或多方)喜歡互相指摘,把責任推到對方,有時內耗活動更會被美其名為抗爭活動。
經濟學對「內耗」也好,「抗爭」也好,有多套有效的分析工具,最簡單的一套是博弈論中「囚徒困局」(Prisoner's Dilemma)。
囚徒困局
假設有兩名互知底細的犯人被警察拘留,警方多會把他們分開囚禁與盤問。我們且稱這兩名犯人為甲與乙。
警方對甲說,我們掌握了你不少犯罪證據,已足夠要你坐牢五年,但若你肯合作,提供有關乙的犯罪證據,我們可以少控你一些罪,你可少坐兩年的牢。警方對乙也會說同樣的說話。甲與乙會選擇爆料,互揭底牌,還是選擇沉默?
甲決定策略時,必須把乙的策略也考慮在內。假設甲相信乙絕不會出賣他,自己應不應出賣乙?甲若出賣乙,刑期可從五年減至三年,不出賣則仍要坐牢五年。從甲的利益角度看,他應出賣乙。又假設乙會出賣他甲。甲若仍保持「義氣」,不肯出賣「朋友」,警方因有新的證據,可把甲的刑期增至十年。若甲也肯就範,同樣出賣了乙,那麼,他的刑期可從十年減至八年。由此觀之,若乙不講「義氣」,甲的最優策略是出賣乙。我們可得出結論,無論乙會否出賣甲,甲也應出賣乙。乙的思考過程也一樣,最後結局都是互相出賣,大家判囚八年。這比起互相沉默時,警方只夠證據,送他們入獄五年,情況更糟。黑社會懂得這道理,為了防止出現此情況,會執行「家法」,把出賣者斬手斬腳,使他們不敢爆料。
雙方都企硬
抗爭有多種形式,篇幅所限,就以近來的「拉布」為例。我們可把博弈的雙方看成是四位議員與政府。四位議員可以選擇停止拉布或堅持拉布兩種策略。政府則有讓步與絕不讓步的策略。
假設四位議員相信政府終會讓步,那麼他們應該在政府讓步前停止還是繼續拉布?若停止,他們會輸清政治本錢,被視作投降;政府見他們主動放棄,也不用再讓步。所以議員的策略應是堅持下去。又假設四位議員相信政府根本不可能讓步,那麼他們應否及早停止拉布?他們也不會停。若停止,他們的支持者會認為他們在政府的強硬態度下敗下陣來;若不停止,尚可自稱堅持原則,奮力抗爭。結論是:不論情況如何,他們都不用停止。
政府的政策考慮也十分接近,若拉布停止了,政府自然不用讓步。若拉布繼續下去,政府一讓步會立時被人視作弱勢可欺,以後事事不順,天天被人踩在腳下,所以政府也不可能讓步。
最終的結局是雙方都不會讓步,內耗無了期持續下去,最終需要立法會主席,作為博弈的第三者去剪布,天下太平!
內耗使人悲觀
有人也許會誤以為,政府需要顧全大局,避免財政懸崖,所以會讓步。但政府似乎也學懂了《孫子》「愛民、可煩也」的含義。政府若太關注民望,隨時被人抓着弱點,犯上「將有王危」中的一危,「覆軍殺將」。這四位議員會不怕被人民指摘而停止拉布?也不會,因為只要有極少數人支持其拉布,他們已可得到議席。
香港此等內耗局面,使人容易悲觀。香港自97年後一直至2009年,戶均名義GDP下降了3%,經濟全面停滯,再而衍生及加劇了各種社會矛盾,其原因雖不少,但內耗使到港人把精神錯放在政治爭拗之上,肯定也是重要的原因之一。博弈論有「非合作性博弈」,也有「合作性博弈」,如何用後者作啟示,使港不致race to the bottom,有機會再談。
轉載自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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