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8/2013
應否向林奮強道歉?
特首認為,那些曾公審過林奮強及張震遠的傳媒及政客應向他們道歉。我不認識張震遠,也不知他所涉事件的來龍去脈,所以不會評說應否要向張道歉,但我卻認為這批「判官」向林說聲「對不起」是天公地道的。
有些話在一個正常理性的社會我是不用,也不屑去講的,但香港的社會已異常扭曲,所以我也不能不多加幾句。梁振英絕沒有要求我替林討回公道,我與梁特首關係疏離,雙方對經濟民生的看法差距太大,他不會找我替他說甚麼話。林奮強我是認識的,但他根本不知我會寫本文。
我與林奮強其實不算太熟,第一次見面是在十多年前,當時我是「長遠房屋策略委員會」的委員,有次林被邀請陳述他對房策的看法,我對他當時所用的分析方法並不怎樣欣賞。大約兩年前,我出席一個小型座談會,到場後,有人盡是向著我叫「師兄」,原來是林奮強,據他告知,我們是來自同一中學。
「公審」無理取鬧
在那次座談會中,林告訴大家,他剛自資成立了一個非牟利的智庫,叫「黃金五十」,用高薪僱用了不少才華橫溢的年輕人,研究香港的發展道路,以回饋社會。我聽他有如機關槍不斷掃射出數據的演說,剛巧我也對這些數據十分熟悉,知道他的分析及結論都十分正確,不由得對他刮目相看。他的核心觀點是香港本應有前所未遇過的發展良機,但社會必須有足夠的土地,才能捕捉這些機會及容納發展的空間,否則機會是會喪失掉的。這類問題我也思考過多年,現在香港受利益集團的政治所困,土地增加不了,高質素職位也自然流失,香港將來怎會有前途?他入行會我很是高興,因為他明白經濟問題之所在,但我也暗暗擔心,他為人純真得沒有機心,而且對世界過度樂觀,在惡劣的政治環境中是否適應得了?
接著他涉嫌「偷步」賣樓的事故便出現了。我一看新聞,便清楚這是無理取鬧的「公審」。他未入行會時,在去年六月份已經放盤出售他擁有的27個單位中的兩個單位,行會在10月26日才討論「雙辣」招數,他當時又不在香港,沒有參加會議,非官守議員不會被政府預先諮詢政策,他怎可能未卜先知?但一些媒體卻仍是煞有介事,捕風捉影地提出指控,我很是替這位「師弟」不值,其後又有報道指他對房屋經紀說,若賣價超出他的理想價,可以把差額送給經紀。在經濟學的角度而言,這是很正路的獎勵,但有人又說這是違法的。在電視機所見,他顯然不知這可能違法(但現在刑事檢控專員薛偉成已說明,林在這方面根本沒有犯法,並非是證據不足,而是本來便沒有犯法),所以他表達意見時稍有慌亂。
絕對權力 絕對腐蝕
薛偉成還他一個清白的報告公布後,我們的傳媒是怎麼一個態度?本來林的問題一開始時便清楚不過,部分傳媒自己帶著有色眼鏡,被證明錯看事情後,不但不檢討自己的過失,尚要強詞暗指林是咎由自取,是他言行有異,才引致外界聲討。你自己帶了黑眼鏡把甚麼人都看成是黑色的,不怪自己,竟又埋怨別人為甚麼這麼黑!
前副廉政專員郭文緯發公開信指出,公開在廉署被檢舉的人可能觸犯《防止賄賂條例》第30條。我把這條例找來,發覺其中稍有漏洞,條例似乎在說,公開已被廉署立案調查的人的資料及身份是犯法的,可坐牢一年,但尚未立案的,公布資料則未必犯法。該條例的原意便是保護被檢舉者不致被人無理打擊,但部分傳媒對此已不以為意了。
我的研究項目之一是貪污問題,我在此課題的論文,在國際學術界中被引用了超過1,300次,算是薄有名氣。我深知貪污腐敗必定涉及濫權,而且Lord Acton所說的「一切權力都腐蝕,絕對權力絕對腐蝕」是至理名言。傳媒人權力極大,可翻雲覆雨,你們有沒有問過自己,是否已被沒有節制的權力所腐蝕,不時都在欺凌無力反抗之人?說聲道歉,才見胸襟。至於政黨中人,我已是不會失望了。
轉載自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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