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7/2021
仲乜啫,都道咗歉啦!
港大學生會評議會先發聲明深切悼念襲警恐怖份子,發現出了大事,硬著頭皮走出來鞠躬道歉。問題是心不甘、情不願,背後搞小動作,又穿黑色黃字T恤、又刻意把馬丁路德金名句置於T恤背後,暗喻政府愚蠢無知,又挑在午夜後1時出來道歉(喻5大訴求,缺一不可)。
不但建制派憤怒,連北京也不收貨。但連日仍有很多泛民的支持者「保駕護航」,說大學生做錯事,又認了錯,應該告一段落。事件雖然未知如何發展,但可以預計,只會向壞的方向走。
先是星期二特首林鄭月娥說為港大這麼多學生做出如此行為感到羞愧,並直言大學當局應該繼續採取行動,亦同意執法機關跟進。
下午港大立即發聲明,再次強烈讉責港大學生會評議會公然美化暴力的嚴重不當行為,並即時宣布不再承認港大學生會(作為獨立註冊社團)在校內的角色;並同時按大學程序,嚴肅調查事件;又指會根據調查結果,或對涉事學生作進一步處理。
(iStock)
有人企圖殺警,然後自殺,港大學生會評議會竟然「感謝」他,並深切悼念;這是大是大非的事,道歉若是真心,情有可原;但不甘心,還另有企圖,則罪無可恕。
但竟然在不少電台蜂煙節目中,不管主持和被訪者,不正視暴力襲擊事件的是非對錯,而把視線轉移到港大不承認港大學生會的事來,甚至有大學講師說甚麼「同意學生會評議會通過涉事議案是不恰當及錯誤,但反問是否因現屆學生做錯,港大便要否決多年以來建立的學生會制度」。這不是「救」學生,而是「害」他們,以為自己犯的錯小,受的罰大。
近年港大學生會的行為表現如何,相信大家有目共睹,不贅。不如看看泛民祟尚的西方國家如何處理類似行為。
2021年初美國國會山莊暴亂後,激進組織「驕傲男孩」被指為煽動者之一。即使組織從沒在加拿大搞事,但加拿大政府也把他們列為恐怖主義組織,拒絕入境。不入境,小事。
2015年,美國男子麥克在網上悼念「恐怖大亨」拉登,還公開了擊殺拉登突擊隊隊員名單,結果怎樣?他被判煽動暴力犯罪成立,監禁20年。對,20年。其中一項罪名只是網上悼念,即使美國的「言論自由」也容不下,判20年,不是小事吧。
還記得同年法國《查理周刊》事件嗎?雜誌的巴黎辦事處遭恐襲,槍手被警方擊斃,後有50多人被指「美化恐怖主義」或「發佈威脅言論」而被捕,最終被判刑。
兩年後年英國曼徹斯特發生自殺式炸彈襲擊,英國男子阿夫斯基在社交網站揚言要報復伊斯蘭人,最終被控「發表意圖煽動宗教仇恨」罪名。他自辯酒後胡言,但法官不同意,認為可能有上千人看過帖文,不排除有人受影響,最後判他監禁1年。
從這幾件西方案例看,任何人公開為恐怖主義行為辯解,即屬犯罪,而為恐怖主義行為辯解,例如「合理化或美化有關行為」、「正面評價事件」、「為犯案者辯解」均可被視為恐怖主義行為辯解,那可是天下大事。
可是,仍有不少為學生開脫的人說他們都道了歉,就好像做錯事,道歉便沒事了。如果一個人走路不小心撞到人,說一聲「不好意思,對不起」,是可以了事的。但萬一個司機不小心撞死人,是否可以就說一聲「不好意思,對不起」便了事?他是否需要承擔法律責任?所以錯有大小,絕不能說道了歉便等於沒事。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在報章撰文,引聯合國安理會決議,直言襲擊警察是恐怖主義行為。她又針對為犯案者辯解,是「宣揚」恐怖主義;而《港區國安法》明文禁止「宣揚恐怖主義、煽動實施恐怖活動罪」,意思是這不是侵犯言論自由。
港大學生會評議會的行為覆水難收,只是他們和他們的支持者不明白形勢比人強,今時今日權力已轉向,愈死撐,就愈死得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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