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3/2012
學習賺錢愈早愈好
李錦
李錦
兒童及青少年理財教育推廣基金 聯合創辦人
-香港教育大學博士、兒童及家庭教育碩士,香港大學金融碩士, 墨爾本大學經濟學士
-主講超過200場「親子、理財」講座及研討會
-與中、小學校及社區組織合辦「4S課程」,以非牟利推動理財教育
-著有親子理財暢銷系列《理財錦囊》,《從一元開始》及《從父母開始》
-30年金融經驗,前投資銀行董事、證券策略師
Facebook:https://www.facebook.com/childfinancialeducation
Email:childfinancialeducation@gmail.com
Whatsapp:5233 6418
親子理財
本欄隔周四更新
說到賺錢,投資首先要有本錢,學習賺錢,應愈早愈好。當我們沒有本錢的時候,只能靠自己的雙手。例如:
(一)賣財神
(二)賣紙皮
(三)派報紙/街招
(四)做小販/合股做年宵攤檔
(五)做快餐連銷店兼職
(六) ...
勿論小販先要領牌仔,有些「工種」未必適合現時環境,但多跟孩子討論及指出賺錢方法有很多種,讓他們了解到:
(一)錢不是隨手可得
(二)要辛苦才賺得世間財
(三)賺錢要一分一毫賺的,雖然是辛苦,但他們起碼不會覺得「賺錢好難」,要有累積財富的概念。
父母要做榜樣
讀者可能問到,以上的一些建議,好像是不切實可行,但是筆者所有也做過,相信一些較為「成熟」的讀者也有部分經歷。即使是我的兒子,他們也有一些經驗,例如做小販,在天光墟地攤擺賣,也有五、六年的經驗了!他們也定期在家儲起報紙,每次也賣得五、六元,讀者可知一公斤紙賣得多少?答案是一元至一元二毫港幣。他們沒有做兼職,但在老人院一天的工作表,做其中同一樣事情(例如入信封)連續二、三小時,也算工作吧。
說出來不是要炫耀,而是想提出有心讓孩子學習,父母真的要悉心計劃,自己也要坐言起行,作先行者,做個榜樣。
說回賺錢,在讓孩子去嘗試的同時,也要考慮到所做的活動是否安全(例如人流、道路、陌生環境),也要了解是否合法(例如無牌小販),更加不能為了賺快錢去賣「老翻」了。(續)
我的開心事
(一)我們一家和一班大學生導員,一行10多人,去老人院探訪和表演。有茶點、太極表演、估歌仔、唱歌、老人家們也有互動,跟著打太極、也有唱歌,大家渡過了一個開心的下午。最有趣的是我們揀選了一些經典粵曲,但想不到很多老人家也不太熟悉,反而「近代」一點的鄧麗君、徐小鳳和許冠傑更能引起他們的興趣,難道我們這班年青人跟時代脫節?哈哈!
(二)香港政府剛公佈了人口普查的結果,由於男女比例拉闊,所以規定在公共場所,包括商場等的女廁數目會增加6成,以改善女士輪候的情況。不論政府是否遲了做,但總算是一件好事,希望將來女士不用再排隊上洗手間。
(三)近日去了一股票行推介公司產品,離開時有一投資者走過來說,多謝你的建議,他說:「我還記得10年前你也說同樣一番說話,依賴退休金的投資者不應接觸高風險的產品,非常多謝。」筆者感到開心,原來說話是有人聽和記得,自己真的要審慎給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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