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睇晒《逃犯條例》修訂爭議前世今生
政府今日就會將修訂草案直接提交至立法會恢復二讀,料於下周四(20日)表決。《經濟通通訊社》整理了修例至今所引發的事件時序,讓大家了解今次爭議的來龍去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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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港人情侶潘曉穎和陳同佳到台灣旅遊,期間陳同佳涉嫌殺害已經懷孕的潘曉穎後棄屍,並潛逃回港。
2018年3月:台灣警方尋獲潘曉穎遺體;陳同佳在港以涉嫌盜用潘曉穎信用卡提款,被香港警方拘捕及落案起訴。陳同佳在告誡下承認已殺害女友。
2018年12月:台北士林地檢署正式通緝陳同佳,然而港台之間無引渡協議。台灣表示曾3次致函港府,要求就台灣殺人案提供司法協助,港府均無回應。
政府提20日公眾諮詢
2019年2月12日:保安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修訂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容許香港與未有訂立移交逃犯協議的地方,以一次性個案方式移交逃犯,並由行政長官發出「證明書」以啟動移交請求,再由法庭審議,刪去原本由立法會審議個案的權力。隔日即推行為期只得20天的公眾諮詢。諮詢共接獲約4500份書面意見,當中約3000份表示支持,約1400份不同意,其餘的只表達意見或提出其他方案。
2019年3月25日:台灣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指若香港通過修例,會考慮向港發出旅遊警示。
2019年3月26日:政府舉行「三合一」記者會,就沙中線調查委員會中期報告、「三隧分流」方案,以及修訂新建議合併回應。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公布多項新修訂安排,包括9項與商業有關的罪行,又提升移交逃犯門檻至3年刑期以上等。
2019年3月31日:民陣首次就反對修例舉辦遊行,大會稱有1.2萬人參與,警方稱高峰期有5200人。
2019年4月1日:港商劉鑾雄(大劉)向高等法院就修訂提出司法覆核。
2019年4月3日:政府向立法會提交法案並完成首讀,法案交付內務委員會成立法案委員會處理。同日民主黨首次要求特首林鄭月娥下台。
2019年4月5日:台灣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表示,不會接受港方以「一個中國」原則與台灣交涉。
2019年4月8日:全體法律界選委發表聯署聲明,促請政府撤回修例,並指出當初制訂排除內地的做法並非漏洞。
2019年4月12日: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在港被控4項洗黑錢罪罪成;立法會內務委員會就修例成立法案委員會,秘書處要求議員在3日內決定是否加入。
法案委員會未能選主席
2019年4月17日:法案委員會召開首次會議,由委員當中最資深的民主黨涂謹申主持,民主派屢提出規程問題,兩個小時會議內仍未選出主席。
2019年4月25日:楊岳橋提出私人條例草案,倡賦予特區政府及香港司法機關權力,處理香港永久居民或通常在港居住人士在境外涉嫌謀殺、誤殺或意圖謀殺的案件;刑事調查、檢控、審訊乃至服刑均在香港進行。他指有關建議可解決台灣殺人案引發的爭議,並促請政府撒回修訂。
2019年4月28日:民陣發起第二次反修例遊行,大會指有13萬人參與,警方指最高峰時有2.28萬人,但兩者已創下2014年佔領運動遊行人數的新高。
2019年4月29日:洗黑錢罪罪成的陳同佳被判入獄29個月,保安局局長李家超稱,若陳同佳在獄中行為良好,最快可在今年10月獲釋。
2019年4月30日:法案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同樣討論了兩個小時仍未選出主席。下午建制派去信內會主席李慧琼要求發「指引」,讓建制派最資深的石禮謙取代涂謹申主席會議。李慧琼決定加開內會討論。
2019年5月3日:立法會法律顧問去信保安局,要求解釋以單次方式移交逃犯,為何不切實可行;如何確保政府按《基本法》向立法會負責等。
2019年5月4日:內會通過發出上述指引,立法會秘書處當晚發通告,要求議員在周一(6日)中午前以書面表態是否採納「指引」。
2019年5月6日:石禮謙表示收到秘書處通知,由他主持下次法案委員會會議;石禮謙宣布取消當日會議,改至周六(11日)舉行。民主派不承認做法,自行開會並選出涂謹申及郭榮鏗為該會議的正、副主席。
2019年5月7日: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及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召開記者會重申政府立場。鄭若驊指田北辰、陳弘毅、楊岳橋、尹兆堅以及陳文敏提出的方案全部都「不確切可行」;李家超則表示政府不能再「鴕鳥」地不填補漏洞。
2019年5月8日:美國國會轄下之美中經濟與安全審查委員會發表研究報告,指修訂草案對美國國家安全構成極大風險,又稱可能損害美商在港的經濟利益。
2019年5月9日:林鄭月娥在立法會答問大會上指,有人認為當初是刻意排除內地、是怕內地法制,這些言論「全部都是廢話」。另外,台灣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表示,即使香港通過修例,但在赴港或在港台灣人被移送到內地的威脅排除前,台方都不會同意移交陳同佳。
2019年5月11日及14日:建制派和民主派分別召開法案委員會,雙方在11日爆發衝突。會議在14日再度召開時,石禮謙進入會議室不久即宣布會議結束。涂謹申其後建議民主派、建制派和政府舉行三方會談。石禮謙則表示無法再召開會議,並致函內委會尋求指示。
2019年5月15日: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聯同11名前主席發表聲明,對政府「一意孤行」「感到十分遺憾」,指出法庭在審理申請時,無權考慮申請方的法律制度及程序,質疑所謂「法官把關」是誤導。
2019年5月16日:政府拒絕會面,民主派與建制派舉行雙方會談,但會面僅20分鐘便告結束。雙方互指不是,無功而回。
2019年5月17日:中聯辦邀請人大代表及政協今日出席工作會議。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在會後見傳媒時表示,中聯辦主任王志民表示支持特區政府修訂,表明是有需要以及可填補漏洞,並呼籲人大和政協支持政府及協助解說修例。
逃犯條例修訂直上大會
2019年5月20日: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提出將修訂「直上大會」,將條例草案繞過法案委員會,直接在6月12日於立法會大會恢復二讀辯論,並形容是「艱難的決定」。
2019年5月21日:中國國務院副總理韓正表示,修例「有利於彰顯香港社會的法治和公平正義,中央政府完全支持特區政府所開展的工作。」;本土民主前線前召集人黃台仰公開自己和李東昇獲得德國提供政治庇護,公開是為了讓港人關注修例。
2019年5月24日:歐盟向港府發出外交照會(demarche),表達對修訂的關注及擔憂。
2019年5月27日:民主派邀請特首林鄭月娥就修訂出席公開電視辯論。政府拒絕。
2019年5月28日:多間中學的學生、校友及教職員發起聯署,要求撤回修例,當中包括台灣殺人案死者潘曉穎的母校以及林鄭月娥等高官的母校。其後類似的聯署擴散至涉及全港逾300間大、中、小學等組織。
2019年5月29日:劉鑾雄撤回司法覆核申請,並指自己是「愛國愛港商人」。《路透社》引述三名匿名的資深香港法官指,修例將令法庭承受北京的壓力。
2019年5月30日:39名建制派議員聯署,提出移交的刑期門檻由三年提升至七年,並且必須由中央機關申請。傍晚,李家超宣布接納建議,提出三方面六項修訂,包括把刑期提高至七年,以及以聲明方式表明港府只會處理由當地中央政府提出的移交要求等。
2019年5月31日: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在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上指,很多人都不了解修例的內容,當中包括新聞界及法律界的人士。資深大律師陳景生代表30名法律界選委去信林鄭月娥,邀請她或她的班子於6月12日或之前與選委會面;記協發聲明指,對李家超一方面拒絕會面以釐清問題,但另一方面又指新聞界對草案不了解,表示遺憾。李家超其後被議員質疑為何不與新聞界及法律界會面,他解釋指審議草案的時間緊逼,希望聚焦於立法會的工作。
2019年6月3日:民主派就修訂草案提出258項修訂。
2019年6月5日:一向被視為立場較保守的香港律師會發表11頁的意見書,指修例有廣泛及重要影響,港府應先詳細檢視法案及全面諮詢公眾,不應匆忙修例。
2019年6月6日:5名民主派議員立法會大會完結後拒絕離開,繼續留在會議廳內,表示反對政府修訂,傍晚立法會行管會要求他們離開,保安其後進入會議廳清場;法律界傍晚6時發起黑衣遊行反對修例,有逾2500名法律界人士參與,屬回歸以來的新高,亦是法律界自回歸以來第五次發起黑衣遊行。
2019年6月7日:立法會法律顧問曹志遠再去信保安局,要求釐清修訂多個法律觀點。包括只由行政長官考慮移交逃犯會否不公或帶壓迫性等。
民陣指103萬人參與遊行
2019年6月9日:「保公義撐修例大聯盟」表示收到約71.6萬個市民網上聯署簽名撐修例。其後,民陣發起第三次反修例遊行,民陣指有103萬人參與、警方則指高峰期有24萬人。政府於深夜發新聞稿,承認遊行人數「很多」,將會如期於周三(12日)直上大會恢復二讀。
2019年6月10日:特首林鄭月娥指,有聽到遊行人士的意見以及多個政黨的建議後,政府將加強四方面的工作。包括:密集式解說、以「政策聲明」「立此存照」、定期向立法會匯報修例後的執行情況、加快與其他司法管轄區簽訂長期協議的工作。不少市民和團體開始在網上呼籲周三罷工罷課罷市,並前往立法會集會。
2019年6月11日:各大專學院學生會宣布12日罷課,並呼籲全港師生響應。民陣亦發起在12日包圍立法會行動,以及17日起全港罷工罷課罷市,直至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撤回修訂。立法會行管會和政府行政署則決定暫時關閉立法會示威區和政府總部東翼前地,直至另行通知。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公布將預留61小時審議條例草案,預料6月20日表決。
2019年6月12日:立法會恢復二讀,大批市民於立法會外添美道聚集反對修例,期間有人衝出龍和道和夏慤道。立法會發出黃色警示,所有出入大樓人士需接受安檢。由於金鐘一帶交通受阻,原訂早上8時半的工務小組會議取消,而立法會會議亦宣布改在較後時間舉行。
2019年6月13日:警方把6月12日下午立法會附近發生的警民衝突定性為暴動。在事件中警方約射150枚催淚彈、廿枚布袋彈及數枚橡膠彈,一共有22名警員受傷,81人因金鐘衝突入院,警方共拘留11人。而民陣申請6月16日上街遊行,抗議修例及警方採用過份武力。
政府暫緩修例 遊行人士再逼爆港島
2019年6月14日:有多名建制派議員轉口風,不再堅持修例,建議政府考慮暫緩方案。立法會如常舉行內委會及財委會,由於多名泛民議員不滿,多次提出規程問題,內會及財會會議均遭腰斬。
2019年6月15日:特首林鄭月娥中午宣布,政府決定暫緩修例工作,以做更多解說及聽取意見,並不設限期。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會致函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收回條例草案恢復二讀辯論的預告,立法會修例的工作暫停。民陣指「暫緩」非「撤回」,政府可隨時將草案交上立法會,重申要求撤回修例,呼籲民眾6月16日上街遊行。
傍晚時份,金鐘太古廣場有示威者懸掛反修例橫額,危站五小時後從高處墮下身亡。
2019年6月16日:民陣一個月內第二次發起反對政府修訂遊行,要求撤回修例、釋放被捕人士、撤回6月9日及12日警民衝突的「暴動」定性、追究警察濫權及要求首林鄭月娥問責下台。遊行經金鐘太古廣場時,有多名民眾獻白花,悼念反修例的墮斃男子。
傍晚8時,新聞處發稿,行政長官因政府工作不足道歉,並重申沒有重提修例的時間表。直至遊行完結,民陣宣布遊行參與人數為200萬人;而警方則公布,於原定路線的高峰時期有共33.8萬遊行人次。
2019年6月17日:在遊行完結後,仍大約200名市民留守立法會一帶至清晨,示威者八時左右讓出龍和道,但仍然留守夏愨道。近11時,示威者移至立法院會示威區,夏愨道恢復通車。下午4時,近千名示威者到達特首辦門外,要求林鄭月娥與市民對話。龍和道亦重新被示威者佔據。示威者要求民主派為對話設死線。
撰文:黃佩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