泳灘商營增效益,配套把關護民生
28/04/2026
康文署選定3個泳灘作試點,引入市場營運模式,試圖將傳統沙灘升級為康樂休閒與水上活動場地。然而,活化泳灘並非單純商業化,如何在激活經濟活力與守護社區寧靜取得平衡,才是計劃成敗關鍵。
「泳灘經濟」是特首在施政報告中提出,目的是貫徹落實「無處不旅遊」概念,借助市場力量將季節性泳灘打造成全年營運的高增值文娛新景點,並解決公眾泳灘長期欠缺救生員的困局。去年泳季,全港42個公眾泳灘僅21個因有足夠救生員提供服務而開放。
辦沙灘音樂會,勿讓聲浪擾民
屯門蝴蝶灣、馬灣東灣及南區大浪灣泳灘試驗計劃的核心,是透過清晰的空間劃分與功能分流,確保市民可繼續免費享用泳灘的權利,而營辦商只能在指定區域提供收費的增值服務,例如獨木舟、直立板、沙灘音樂會或餐飲零售,而收費屬市民和遊客可負擔的合理水平,不會令沙灘變成奢侈品,又能產生經濟效益。
「以灘養灘」要成功落實推行,關鍵在於避免同質化。營辦商須因地制宜,根據每個泳灘的地理特色、目標客群,打造不可替代的體驗標籤,吸引市民與遊客前來打卡。例如,馬灣東灣附近有挪亞方舟主題公園,又享有青馬大橋和汀九橋的美景,可主打親子海濱體驗。蝴蝶灣應善用其長長海岸線,附近有大型燒烤場和公園的優勢,聚焦社群聚會、多元市集。大浪灣向來是滑浪勝地,則應深耕水上運動培訓與極限賽事。
此外,香港泳季僅集中在5至10月,夏季時泳灘人頭湧湧,淡季卻門堪羅雀。引入營辦商後,可透過舉辦沙灘音樂會、沙灘排球賽、文化嘉年華、啤酒節、咖啡節、生態導覽等多元活動,破解季節性瓶頸,實現全年不間斷的活力輸送,延長消費鏈,重塑海濱吸引力。
沙灘音樂會固然能為淡季的泳灘帶來人流和收入,但像蝴蝶灣泳灘鄰近民居,揚聲器播放的音樂雖然動聽,卻可能滋擾居民。活動散場後若人流未能妥善疏散,或遇上交通擠塞,歌迷鼓譟所引發的聲浪,隨時演變成社區矛盾。
添懲罰性條款,堅守生態保護
政府近年積極活化公共空間,借助市場力量將原本零碎、單一功能空間轉化為具活力的多用途社區共享空間,增加使用效率。然而,引入商業營運並非沒有風險。去年中環海濱活動空間舉辦熱氣球節,主辦方在未取得民航處載客許可的情況下,仍以「乘坐熱氣球升空」作招徠,引發「貨不對辦」爭議,反映主辦方往往「重宣傳、輕配套」的弊端。
港府汲取經驗,早前在批出中環海濱活動空間新租約時,加入懲罰性條款和監管框架。當局要求承租人提交活動可行性評估,建立政府、營辦商與主辦方三方協調機制,並設立「未達活動日數即罰款」、「逾三分之一空間連續閒置須開放予公眾」等硬性約束,正是從制度層面加強對舉辦方的監察角色。
同時,營辦商不但要做好活動策劃者,在營運時,更要具有對海岸資源的長遠視野和可持續發展思維,即在發展商業的同時,嚴格把關生態保護與水上安全,確保下一代仍能享用潔淨的海岸。
活化泳灘是一場城市治理實驗,政府的角色必須從昔日的事必躬親,轉變為一個懂得設定規則、敢於執行罰則的裁判。一方面,以靈活的政策釋放市場的創造力,讓泳灘在淡季也能藉露營、市集、音樂會等活動盤活起來;另方面,以具阻嚇力的罰則與清晰的社區溝通機制,確保商業營運不會以犧牲居民安寧為代價,做好配套措施之餘,更要嚴格把關生態保護與水上安全,才能讓商業活力與自然環境和諧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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