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4/2014
要創新,為官者應做甚麼?
如果政府希望發展創意工業或科技產業的話,有關官員就不應再說:「這是不可能的。」記得在六、七十年代,SONY創辦人盛田昭夫想出在街上聽音樂的概念,但所有下屬都反對,認為人們在街上聽音樂是不可能的,因為音樂當然要在家中以優質的音響欣賞。他們當時一意孤行,所以才會發展出walkman。
現在,還有人說在街上上網是不可能,在街上看影片是不可能,在街上看4K的影片更是不可能的話,我真的無話可說,因為你仍然身處已逝去的歷史年代,眼光還停留在以前的世界,缺乏想像力及向前的推動力。
向前的推動力,就是把現在絕不可能的事變成可能。你可曾想過,把影像顯示在眼鏡的鏡片上?要發展創新科技,要把香港帶到一個新領域,不要只依賴旅遊業或內地投資的話,香港人就必須依靠我們的腦袋,發展創意及科技工業。要發展創意及科技,為官者或許應給予適當的自由度。
為官的訓練或許都是以法規辦事為本,但若要孕育創意及科技的話,或許應放寬那些沒有列明不能做的事。
轉載自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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