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4/2014
洽談收購所須的虛張聲勢
1996年,那時我仍在經營IDD長途電話服務,當時一家本地大財團想要收購我們的公司,作價大約是二億港元。對於剛創業四年的我,二億元的收購價當然吸引。在雙方洽談的過程中,對方態度強硬,處處不肯讓步,每每說是總公司的決定,所以無法改變。他們基本上「好似」抱著「take it or leave it」的心態,去逼我們就範。
對方是一家擁有過千億元市值的公司,所有想法當然是由大老闆決定,所以我們一直處於下風,不但不敢提出要求,而且事情多數沒有轉圜餘地。到訂立好合約後,我的合夥人、律師都認為合約上的條款實在太苛刻,認為我不應簽署,所以最後並沒有完成交易。
2000年,跟一間日本數一數二的電訊公司商討合作計劃,他們的大股東是日本政府,當然,對方也是以跟四年前同樣的方式跟我們洽談,每每不肯讓步。四年前的經驗,我吸收了「討價還價」的經驗,所以這次在三天的會議中,我和我的律師團隊多次合上文件夾,站起來打算離開,但最後那些日本人都把我們叫回來。原來是他們接到大老闆的命令,就是合作計劃一定要成功。我們看穿了這一點後,最終亦獲得優待的條款,達成交易。
轉載自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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