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4日專訊》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今日公布《關於加快推動氫能產業高質量
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若干措施》共18條措施,覆蓋氫能產業各環
節。
其中,對加氫站建設及運營、核心技術攻關、關鍵零部件研發、規模化應用、產業集群發展
、項目落地、首台套應用、車輛運營、多元化示範應用等方面提出了明確的補貼標準,並對氫氣
供應、交通綠色替代、通行環境、碳減排激勵、人才引領等方面提供支持和指引。
《若干措施》提出,支持製造業項目落地,對氫能產業總投資10億元(人民幣.下同)以
上的製造業項目,在省級對其新增實際固定資產投資額不超過2%比例普惠性投資獎勵的基礎上
,市級財政給予1:1配套扶持。對氫能產業立項投資額或總投資達1億元-10億元的製造業
項目,按項目啟動建設後年度固定資產投資總額的1%給予資金獎勵,單個項目累計獎勵金額最
高不超過1000萬元。
在支持加氫站建設方面,廣州市級財政對建成並投入使用,且日加氫能力(按照壓縮機每日
工作12小時的加氣能力計算)500公斤及以上加氫站給予建設補貼。其中,屬於油(氣)氫
合建站、制氫加氫一體化綜合能源站的,每站補貼100萬元;屬於其餘固定式加氫站的,每站
補貼50萬元。鼓勵各區根據實際情況對加氫站建設給予補貼,省、市、區各級財政補貼合計不
超過每站500萬元,且不超過加氫站固定資產投資50%。(j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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