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財新》獨家報道,近日,成都小米汽車碰撞燃燒事故責任認定報告復議結果落定,其餘系列鑒定報告結果也已出具。《司法鑒定意見書》顯示,事故車與前車碰撞時的行駛速度為167公里/小時,而車門因低壓系統斷電而無法打開;當事人系車輛起火燃燒導致火燒死亡。車主家屬對車主死亡責任歸屬提出異議,和小米(01810)未能就賠償等事宜達成一致意見。
去年10月13日凌晨3時許,成都天府大道南段發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鄧某某(男,31歲)駕駛小型轎車,行駛過程中與前方由李某駕駛的小型轎車發生碰撞,鄧某某車輛隨後起火燃燒,造成其死亡。經檢驗,鄧某某涉嫌酒後駕駛。
*現場市民:車門斷電,內外皆無法打開*
本次事故引發社會公眾圍繞電動車門設計和新能源車電池是否存在安全隱患的討論。
鑒定報告顯示,車門無法從外側開啟的原因為「碰撞後低壓系統斷電導致車門外把手釋放功能失效」。低壓系統斷電則系動力電池因碰撞、擠壓引起電芯短路,超過額定範圍的外部電壓或電流竄入低壓電路所致。報告還指出,事故車門外部設置電釋放按鈕,即車門沒有外置的應急機械拉手。
車輛鑒定報告顯示,低壓電池安裝於前艙右後部,而事故車是在右前部與右後部分別與中央分隔帶路沿發生碰撞後騰空落地,隨即起火燃燒。現場目擊者袁先生告訴《財新》,汽車碰撞下電後,在5分鐘內發生3次爆燃,雖然多名在場熱心群眾自發參與救援,但幾次嘗試下,駕駛艙車門從內外均無法拉開。
袁先生表示,現場參與救援的市民用手砸、腳踢左前側車門,試圖救出駕駛人,但車門從外部始終無法打開。相關視頻顯示,一人用力拉動左前車門,甚至因為用力慣性向後踉蹌了幾步,但車門沒有打開的跡象。
袁先生還原道,隨後一位白衣男子使用扳手將車窗砸碎,另一位身著棕色夾克的男士用肘關節頂開碎裂的玻璃,從駕駛位車窗右側破口處伸手進去摸車內門把手,大約兩至三秒鐘後,車底出現一聲悶響,他將手抽出,說(車門)打不開。
小米SU7採用電動車門,其車內機械開門應急拉手位於車門儲物槽前側靠近底部位置。記者前往小米汽車門店實測,以一米七的身高,若試圖從外側開門,需要將前手臂完全伸入,才能夠到應急拉手。
《經濟通通訊社26日專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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