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師會發表聲明,該會注意到HCCC 51/2022「黎智英案」案件裁決引起社會廣泛關注,部分媒體更評論有關審訊及定罪為「虛假審訊」。香港律師會作為法定自我監管的專業團體,有責任從法律角度澄清相關評論。
「黎智英案」根據《國安法》第46 條,由高等法院原訟法庭3名法官組成的審判庭,以公開聆訊方式審理,歷時156天。各方均有法律代表,香港律師會留意到審訊過程中,未有任何一方的法律代表提出曾受不公平待遇。
該會又稱,對於部分媒體將有關審訊及定罪評論為「虛假審訊」,香港律師會深表遺憾,並呼籲各界充分了解及細閱裁決理由書;香港律師會對香港司法制度、司法機構的獨立性,以及法官的誠信與專業,抱有毋庸置疑的信任和信心。
《經濟通通訊社16日專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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